nevercool wrote:
那老師把某位學...(恕刪)
有幾點請教一下:
1.==>更重要的問題是,你覺得市場上,有多少人會這樣玩?
dell這次事件如果成立的話,難保這樣的賣家不會越來越多
2.==>再說錯誤意思得撤銷,並非只保護廠商,也保護消費者。
==>因為消費者也可以適用民法第88條。
你的意思是說,如果有一天消費者買了一個遠高於市價的東西,也可以用這樣的理由取消交易嗎?
3.我覺得你糖果的那個例子中
20元的賣價說取消就取消
我覺得不合理
就像dell現在的情形一樣
賣價是賣家在成交後就可以任意單方面更改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