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5

給還在以為下訂就是契約成立的人

710382 wrote:
的確。這才體會到何謂...(恕刪)


其實還好
因為當我們把法令及正確的邏輯提出時
諸多網友就會看見
而樓主的不接受,其實並不妨礙事情的本質及法律
最多就只是大家看看笑笑

而樓主的最大損失來自於,當大家起始認為他是個可以討論
最後卻只是讓大家覺得他是來宣達,而並非來討論
因為沒有期待所以遠離
而樓主卻還自以為是的認為自己就是對的
但卻又無法回應我請他去幫dell打官司一事

對於用絕對性口吻主張dell合法,卻又不敢去做,足見內心之矛盾
我相信在01活動的大家,應該都是本著善意與其討論,因為我們有"人都具有基本客觀的空間"
只可惜我想大家應該都很失望吧

您有興趣您可以再聊聊
不過從第一頁到現在,樓主的反應只有越來越"絕對"罷了

前面偶還有時"可能"
到後面"可能"字眼已完全消失
取而代之就是像前幾樓那樣了

大家自然看在眼裡了




alberthk wrote:
隔幾天來,這串還在,蠻好的,再稍作討論
其他支支葉葉,故意脫離主題及漫罵無內容的版友,就恕不回應了(請勿對號入座),至於誣告的問題,建議那位版友可以去了解一下。...(恕刪)

通篇討論無附法理依據,廢棄發回。請重寫...
我很想教你誣告罪的立法理由跟構成要件,與實務學說上的見解。但是:

1.你很有可能看不懂,所以我不想打。
2.你會再說「至於誣告的問題,建議你可以再去了解一下。」 所以我還是很懶。
你是在跟大家玩刑法上的「不法意識」嗎?你有去請教過專業的法學教授或律師嗎?網路上亂查來或自己胡思亂想的不可以喔!一定要問專業的~(這段對你而言不知道會不會太抽象)

法律見解錯誤沒關係,但國字要打對喔!你是要打「支支吾吾」還是「枝枝葉葉」呢?

樓主說脫離主題的恕不回應,那建議你修改一下主題,改成給還在以為下訂就是契約成立的人(請不附法理討論)因為有討論到法律見解的你好像都敷衍帶過,不然就當作脫離主題沒看到!
becool996 wrote:
通篇討論無附法理依據...(恕刪)


他都放大絕了
我們自然是"謾罵無內容"了
至於那句就法論法云云,只是對其言論最大諷刺,徒然惹笑罷了

至於依法論法----dell 到底依哪一條可以先行收取個資又保留售出權
這一點樓主永遠也無法回覆

對於無法回覆的問題,他也只好自己找個藉口不回覆就是
------

不過這樣的言論方式,樓主也已經習以為常就是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33&t=465267
標題是---華碩不再使用保固標籤來限制消費者升級
內文卻是
看來美國那裡華碩的阿里不答的理由是肯定踢到鐵板了,不過回頭看台灣,因為沒有類似的法令,華碩會不會一視同仁發佈升級不失保固,還是說繼續用阿里不答的理由來繼續維護那個黃色貼紙,就把華碩有沒有那個心了
------
我們還能說些什麼呢?








freefly0 wrote:
其實還好
因為當我們把法令及正確的邏輯提出時
諸多網友就會看見
而樓主的不接受,其實並不妨礙事情的本質及法律
最多就只是大家看看笑笑

您說的是,
是在下疏忽了。


但話又說回來,
樓主恐怕看不懂那些內容吧!
感覺最近很多討論區的文章都有提到如果告Dell不成或是敗訴
會造成Dell反告誣告!(再次減弱部分網友提出相關主張的意願)

所以請教一下真正懂得法理的網友們確認是否有這種事情
我知道在批踢踢那邊詢問律師的敗訴的結果是沒有所謂的被反控的機會

但是不懂法律的人很容易就這樣被唬了
像下面這篇就..有點被嚇到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36&t=1157975&last=13622847
hungfu wrote:
感覺最近很多討論區的...(恕刪)


有啊,但如果Dell反告誣告不成或是敗訴,你就可以再告Dell誣告

我相信Dell雖然不重視自己的商譽,但還不至於笨到像那些人說的會無聊到提什麼誣告

Firstmind wrote:
消保官開始動作囉:
...(恕刪)


這個樓主已經先講過了

在此先不同意公平會會以「不實廣告」開罰,因為這是事件是誤植,DELL亦無利用誤植優惠來廣告內容,這點要開罰「不實廣告」,DELL一旦行政訴訟,公平會輸面很大
hungfu wrote:
這個樓主已經先講過了...(恕刪)


您還在相信樓主,既不依法律,亦無法理,純屬主觀想像論述嗎?
alberthk:在此先不同意公平會會以「不實廣告」開罰,因為這是事件是誤植,DELL亦無利用誤植優惠來廣告內容,這點要開罰「不實廣告」,DELL一旦行政訴訟,公平會輸面很大。

我的論述如下:

豈有廣告所致行銷宣傳暨銷售利益歸於DELL,廣告疏忽之責推諉於係肇因於誤寫、誤算等而免責之理。系爭價格標示既屬交易上重要,DELL更應據實填寫審核,況DELL乃以網路直銷電腦產品為其專業,更為該廣告之製作人,竟肇致系爭廣告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處,DELL縱無故意,亦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情事。雖DELL自稱與購買人就價格標示錯誤進行補償,然無礙系爭廣告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情事。至於DELL網路商品價格標示部分之性質,究屬要約引誘或契約內容之一部,均無礙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關於廣告規範所為之行政處分。又縱購買人認事精明,非即得推論消費者顯知該價格錯誤標示純屬DELL疏失所致,況非謂消費者均得知悉或分辨係屬錯誤標示,則其銷售廣告即有得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情事之合法依據,依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一條處罰,自屬有據。

becool996 wrote:


您還在相信...(恕刪)


我只是反串一下!!
不要打我! 因為我只是翻出他之前的話
省得到時候又來個"這個論點以前已經回答過了,不浪費時間多加描述"
我真的是不懂法律就是了!
  • 9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