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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還在以為下訂就是契約成立的人

再順便補充一點,不是只有DELL會有「保留接受訂單」的權利
連PCHOME和YAHOO購物一樣有這樣的約定條款

擷錄PCHOME的訂購聲明,第二項(這是提供完信用卡資料後的訂購訊息)

2. 在您完成線上訂購程序以後,本系統會自動經由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寄給您一封通知,但是該項通知只是通知您本系統已經收到您的訂購訊息,不代表交易已經完成或契約已經成立,PChome Online保留是否接受您的訂單的權利。如果PChome Online確認交易條件無誤、付款完成、而且仍有存貨,PChome Online會直接通知配合廠商出貨,不另行通知,但是您可以在網站上查詢出貨狀況。


這類條款行之有年,從郵購的年代就有了,經歷那麼多年也從來沒有被指為違反消保法,今天就算賣家沒有出錯,「賣家也有權利否決任何人的訂單」而無需提出任理由,法律允許這種條約存在是旨在保障賣家在契約成立前有充分機會進行契約內容的審核


希望還是有人要面對現實...
alberthk wrote:
希望還是有人要面對現實...


先請您面對現實

我在620F解釋何謂判例了..該您了..
Firstmind wrote:
先請您面對現實我在6...(恕刪)


請問你主張下訂就視為契約成立?

各大網購網站在消費者提供信用卡資料後,主張有「保留接受訂單」的權利是否違法?
alberthk wrote:
請問你主張下訂就視為契約成立?

各大網購網站在消費者提供信用卡資料後,主張有「保留接受訂單」的權利是否違法?


這棟大樓的前面已經有許多先進回答過了

所以只簡答如下:

契約是否成立需視實際狀況而定

至於y購、p購、與Dell案

個人認為契約已成立

y購與p購的購物機制

於買家從網頁上下單後

網頁即跳轉至付款頁

若是使用信用卡或者網路ATM

價款是立刻交付給賣方的

至於Dell的網購流程

是Dell為了賣方方便多設立一道把關程序

嚴格來審視

有違反消保法第12條第二項第一款之虞


至於各網站加註"保留接受訂單與否"的條款

我講難聽點

是"寫好看"的

問題還是在於消保法第12條

重點在於交易過程是否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是否顯失公平?


您會問..

若有可能違反消保法

為何該約款還存在?

只能告訴您:

存在只是因為沒人去抓

且廠商若不主張該條款

也不會有人去注意那行字..
alberthk wrote:

請問你主張下訂就視為契約成立?

各大網購網站在消費者提供信用卡資料後,主張有「保留接受訂單」的權利是否違法?...(恕刪)

港仔,我覺得其他網站ex.政治論壇應該比較適合您,專業的法律部分,不太適合您。您說是吧!?

PS.不要跟alberthk討論法律了,基本上他應該不是看不懂、不然就是直接跳過。這裡是台灣,連在台灣的"判例"所指為何都搞不懂,還是請他回去鑽研"香港"跟"大陸"的法律會比較實在喔!畢竟他應該比較常在這兩個地方走跳~
樓主本來就不是來討論的
我也不知道你們怎麼會跟他認真

他的固執跟堅持不是很早就看出來的嗎

至於PCHOME幫他補充一下 我有7X次的消費紀錄 1X次的退貨紀錄
那一條保留是寫心安的 每次我遇到有糾紛時都是PCHOME要求買家主動退定
如果真的可以保留他主張無效就好了 何必那麼累 每次都拜託買家退定

勸你們不要讓費時間在他身上了 雖然他常在對岸活動

這案例在對岸可是契約絕對會成立的 我怕他搞不好也不清楚

在他身上我是從來都沒看到"專業"二字 不過他自己不這麼認為







becool996 wrote:
港仔,我覺得其他網站...(恕刪)


沒招了,只會漫罵?何必呢,很廢的

回到主題,本來法律在保障雙方的形況有此判決根本不稀奇,
有必要迴避或躲避其中所代表的法律見解和含意嗎?

網購網站在交易說明其實都說明很清楚
就算你匯款或給予信用卡資料,網購業者還是有權不接受你的訂單

這都是行之有年的網購交易規則和方式,在下訂是同意這項條款,
賣家不賣就反對及主張條款無效?實在沒有必要去迴避這種矛盾的主張

回到主題本身,很多人根本就沒去瞭解網購的交易模式,
只是用一般實際交易再加上以自身利益觀點來想當然耳的想法去看待DELL的問題
殊不知一開始法律就不站在買家這邊,沒有法理基礎的所謂「維權」,看來不過是一場鬧劇

建議下次在網購時,抽空看一下網購業者的聲音,絕對找得像PCHOME這樣的條文

擷錄PCHOME的訂購聲明,第二項(這是提供完信用卡資料後的訂購訊息)


2. 在您完成線上訂購程序以後,本系統會自動經由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寄給您一封通知,但是該項通知只是通知您本系統已經收到您的訂購訊息,不代表交易已經完成或契約已經成立,PChome Online保留是否接受您的訂單的權利。如果PChome Online確認交易條件無誤、付款完成、而且仍有存貨,PChome Online會直接通知配合廠商出貨,不另行通知,但是您可以在網站上查詢出貨狀況。


所以要了解一點,不要用想當然耳的方式以為下訂就是契約成立


alberthk wrote:
沒招了,只會漫罵?何必呢,很廢的...(恕刪)

我語氣一直很平和呢! 還是我那種說法在香港大陸等於是謾罵呢!?
當你企圖用您的看法來說服其他人,先得讓人家感覺得出你的法律專業,很可惜大部分人應該都沒感覺到。
您可以繼續鳴放您的法律見解,I don't care~畢竟一份法律考試卷,如果基礎的法學概念都會搞錯的學生,應該沒有教授願意繼續花時間再看下去。

法務部判例!哈~ alberthk法務部長的契約成立自我表述,大家看看就好,考試寫了,我明白的說,0分!
becool996 wrote:
我語氣一直很平和呢!...(恕刪)


哈哈,沒招了嗎?

還是針對主題內容來討論吧

其實討論至今,及引用相關條文,不難發現有些人用想當然耳的方式來思考網購的行為

網購業者擺了這個條約也不是沒有法律根據和沒有用處

作為一個網購買家,有必要了解這種事,以免日後被網站除消訂單時,又上演一套沒有法律依據爭權鬧劇

以下這個網站的條約規範,還是要注意一下,下單買東西時想清楚同不同意這樣的條文,


2. 在您完成線上訂購程序以後,本系統會自動經由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寄給您一封通知,但是該項通知只是通知您本系統已經收到您的訂購訊息,不代表交易已經完成或契約已經成立,PChome Online保留是否接受您的訂單的權利。如果PChome Online確認交易條件無誤、付款完成、而且仍有存貨,PChome Online會直接通知配合廠商出貨,不另行通知,但是您可以在網站上查詢出貨狀況。




Firstmind wrote:


這棟大樓的前面已...(恕刪)


這一篇自動被Bypass了

對了!討論的大大不要流於情緒的言詞

好好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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