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isGarneauMv5 wrote:
哎~戴爾有錯 但明明...(恕刪)
小弟覺得你前面說得不錯 很認同
不過你比喻 卡神 她是犯 假買賣 而不是單純利用銀行提供的優惠 我無法認同
譬如說有你三張信用卡 A B C, 透過如 paypal 這種可以信用卡之間申請費用的機制
A 賣給 B, B 賣給 C, C 賣給 A
三張信用卡都獲得紅利, 三張都看似付款, 實際上收款人全都是自己(或自己人)
這是犯法的行為...
另外對於一元起標 卻又不能標多少賣多少
個人也深感無法認同 甚至可以說 看到這種賣家 只希望搜尋的時候 不要出來浪費版面
既然都設有底標 何必又刻意以 1 元起標?
這和在路邊攤大辣辣寫著衣服一件十元 結帳的時候 跟你收美金不都是一樣是在誤導消費者嗎?
我的意見
我自己有購入一台2209WA
身為一個消費者
我覺得這件事情
一般消費者只要是按照廠商公佈的價格及規定完成訂購
這樣的消費行為並沒有任何問題
因為顧客並沒有義務去替廠商確認價格是否過低的正確與否
這是廠商本身所應該盡的責任
因此除了少數疑似大量採購套利的消費者以外
把一般看見低價購入的人出來爭取權利的人都說成是貪小便宜在鬧
我覺得真的是沒有必要
畢竟消費者之於廠商常常都是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
當然顧客跟廠商都有各自的權利與義務
消費者有要求廠商履行訂單的權利
廠商當然也有替自己標錯價格辯護的權利
因此才需要有法院、法律這種公正的第三正來評定雙方的對錯
而兩方在爭取自己的權利的時候,都應該以合法的方式來進行
這樣最後出來的結果,才能讓人心服口服
今天有讀到的一篇blog
供大家參考看看
http://blog.roodo.com/subing/archives/9354001.html
一字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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