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106 wrote:
來吧, 請把澳洲的判決全文寄給在下或公布一下. 讓小弟好好研究一翻..
你先提出來的, 自然你該先給吧... 你沒先給我, 為什麼我要給你?
除非報導有誤, 否則你能扭曲買方敗訴的事實嗎? 事實是我可以捏造的嗎?
如果你能證明這是在下捏造的事實或我串通文章當事者製造偽證..
我可以公布身份跟所有網友道歉, 如果不行, 那就同樣標準適用您身上如何?
我有這個勇氣, 不過你們幾位大概都沒有.. 真的是躲在電腦後面捅人的三流角色罷了....
關於我提過以民88, 廠商方面防禦成功的案例判決書:
http://www.oyag.com/rewrite.php/read-9.html
關於澳洲的判例, 那個你要全文判決幹麻? 現在是你在說 "消費者不可能勝訴" 的,
然後卻連敗訴判例都舉不出來, 這樣我要怎麼討論 "消費者怎麼敗訴" ? 這樣還想說服人家什麼?
至於報導...你的連結裡面好像連報導都沒有, 就算是有, 我就這樣說,
你還是得看判決書了解攻防點在哪,不知道你是聽不懂人話還是怎樣
搞清楚, 我可沒說消費者必勝 (上面oyag的連結就是廠商勝啊) , 廠商必勝則是你說的,
不要再跳針了, 好嗎?
對了,提醒你, 你的連結中有一篇 "把廣告視為要約而一審判賣方敗訴" 的, 你可不可以不要這麼勤於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