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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覺化操作的實現 劍揚21.5吋內嵌光學式多點觸控螢幕試用

我也覺得要用特定的光學筆是一大敗筆,如果不小心把他弄丟了,那就只能乾瞪眼了,...,回過頭想想,賣光筆似乎也是個生意,..,不過我還是比較喜歡 iphone 的電容式觸控螢幕耶,可以多點觸控,而且只要用手指,方便多了...
電容式的部份稍作補充一下,電容式應該還要分為【表面式電容】及【投射式電容】。
筆者敘述的應該屬於【表面式電容】,通常用於大尺寸的螢幕,如ATM、POS機台等。
而IPHONE等小尺寸手機上所使用的應該是【投射式電容】。

【投射式電容】使用的方式為在矩陣式的ITO GLASS(or Film),針對每條ITO LINES進行充放電後,
判別手指接觸與未接觸時的電荷差異。就目前的技術上,僅需要單片的ITO GLASS即可達到多點觸控功能。
精準度上,如有使用過新一代的IPHONE即可了解,手指微小的書寫動作已可清楚辨識。

相對的【內嵌光學式】,我這邊所了解的應該要是SONY所發表的才是真正理想的【內嵌光學式】。
不僅可以使用筆,亦可使用一般手指進行操控。但是由於開發難度過高,目前僅有DEMO,仍無法正式量產。
SONY內嵌光學式
用筆觸控的確稍微不方便...

不過~對專業美工繪圖人員來說
應該沒有人能接受
用手指頭畫圖這檔事吧!?

何況電容式觸控根本不能把手整個放在螢幕上面
要解決誤觸的困擾 和考慮長期使用下來的舒適度
這款螢幕整個就是贏電容式不少阿!!!
用筆和用手指是的選擇是個兩難阿!!
用手指在操作和設備的取得(應該不會有人忘了帶手)是比較直覺,但是用手指在用手寫輸入時,若是螢幕立著手很快就痠了,若是螢幕平放在桌上手掌又很容易碰到螢幕,就不斷的輸入錯誤;
用筆則剛好相反再做輸入時非常直覺,其他則相對弱勢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完美解決方式





其實【投射式電容】針對Palm Rejection是有辦法解決的。但是並非每家的Sensor IC都能夠達到,
必須取決於ITO的Sensing方式。尤其【投射式電容】針對大尺寸Touch Panel,技術門檻更高。
目前只有少數幾家Sensor IC能夠達到此種Performance。
至於使用筆的部份,目前電容式已經不是問題了,使用接觸面積有6~8mm2的觸控筆就可以達到筆寫的功能了。

kc1122 wrote:
這個就是原相和廣達口...(恕刪)


原相是外掛式光學 如同版主說的第三種 CMOS sensor 需要外框


pcmyai wrote:
這個用的光源可以用雷...(恕刪)


的確可以

但是劍揚已經有規劃用RF鎖Key的功能 針對筆的ID來驗證
所以量產後只能買專用筆 螢幕才會接受光訊號

不過專用筆不便宜 因此的確特定用途可行 但是要大量普遍 可能還有一段路要走
Donlin5633 wrote:
這個產品如果做的夠精準,反應速度夠快,應該可以主打在專業美工繪圖上面!!(恕刪)


chansilee wrote:
用筆觸控的確稍微不方...不過~對專業美工繪圖人員來說應該沒有人能接受用手指頭畫圖這檔事吧!?(恕刪)


就需要手繪的設計者角度來思考(ID或CG..等)
用筆比用手指更精準更符合紙上構圖的習慣
但若是沒有感壓功能這重點項目的話,那吸引力就大減了

看看某牌的專業觸控繪圖螢幕功能多麼優異
當然價錢也是相當驚人

不過產品定位不同啦..
劍揚這台看起來像泛用型的家用螢幕
要思考的是一般消費者的使用習慣
多點觸控功能要拿兩支筆或帶手套都...
Jize wrote:
但若是沒有感壓功能這重點項目的話,那吸引力就大減了
前面那麼多人想到可用於繪圖 (手腕接觸螢幕不會干擾觸控),讓人還以為這新技術有支援壓感冽 ~~
觸控面板早就不是新聞,但這讓我想到一些事情。

iPhone 第一代就是觸控手機,一直延續到 2G/ 3G/ 3GS。要說蘋果沒有觸控技術,所以筆電系列皆不支援顯然不是事實。
為何直到 10"的 iPad 才跑出 touch 的應用?

我不是 jobs (不然早發了),但我在想,也許我們在小尺寸的 portable device 上做的事,與在家用大尺寸的設備上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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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去日本的 PV EXPO,讓我很想把編輯好的文案和 video,丟進 iPad 帶著走,跑遍幾百個攤位去 demo (也有人說那會是失敗產品,這裡不爭論)。
我會一手拿著 iPhone 或 iPad,用手指在上面緊急簡單的寫簡訊。

但是在家裡或是辦公室,面前躺著一個相當於我辦公桌面大小的觸控螢幕,我猜我會把螢幕當成光桌來用。
我的工作與繪圖工作無緣,故不覺得非用筆不可 (雖然用手在直尺上畫有點詭異...)。但真的要寫封信給誰,若非敲鍵盤,我想我還是會提筆吧。
(我常常會掉筆,請做好筆槽,或多給我一隻備品)

靜下心來,邊想邊寫。我的筆跡代表我的性格跟當下的心情,忠實傳達給接收的彼方。 Someone, somewhere。

說到這裡,Win 7 手寫辨識率真是超高的 (無論用手或用筆),但無法讓我的筆觸在 e-mail 上或是 word 中出現 (一律變成冷冰冰的標準字)。
但在 MSN 中可以隨筆草繪,這點還挺有趣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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