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0804 wrote:那麼刷信用卡的請到一旁哭哭吧 依據上次的經驗來看,付款管道為何並不是重點,重點是廠商打不打算負責不過廠商打不打算負責則是要看消費者態度而定,如果大家的目標都是想要討個滑鼠就算了,廠商應該連理都不會理,因為消費者態度本來就是來湊熱鬧,送個1000元商品折價券就可以打發了...我上次是直接募集法定人數要直接告了(有跟參與者溝通不接受商品折價券等補償的狀況,因為不是要拿訴訟當成拗補償的手段),不敢說廠商是因此而屈服,不過消費者至少要確定自己的立場(依法購買,並非貪圖所謂的補償)才有勝算。
chengmt wrote:我沒有收到mail....(恕刪) 我也沒收到EMAIL....我先去匯不知道可不可以???有說要收到EMAIL才能匯嗎我當時沒記帳戶是多少,能告訴我???在不匯..等等要關門了拜託嘍感恩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