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SHAWK0928 wrote:
指導不敢當啦!!交換...(恕刪)
您交流內容中所舉例之
有關影響消費者權益之部份
我國消保法規中已有七天鑑賞期給予保護
故對於消費者之買賣權益應無損及之問題
倒是
您所指稱之
若採要約引誘而非要約說者
倘買方線上下訂或付款成功後
仍無法確認此筆買賣交易是否成立,
但買方之價金或信用帳款請款權已歸入賣方,
但買賣卻無法完成締結,
購買行為之標的物亦無法交付買方,此買賣流程不是已嚴重偏袒賣方權益。
若遇不肖業者假藉Dell模式建立網購網站,大玩文字遊戲,以同一方式使用低價折扣吸引網購消費者前往下訂,
除了大筆吸金且以資料庫蒐集大筆的有效信用卡請款個人資料,
屆時對良善的消費者權益形成莫大的損害,
更破壞電子商務信任基礎與平台,對於真正用心經營的網購業者更是波及無辜?
「有什麼比瞎眼更糟糕的?」海倫凱勒說:「能看見卻看不見異象!」
inseMX wrote:
這樣啊....
那請問一下,我到底該怎麼跟DELL買東西?
我不匯錢,DELL可以片面說訂單失效
我若匯錢,DELL可以片面說訂單失效
所以,
我今天想買DELL的產品,我該匯?還是不該匯?
難道說,DELL賣我的才是我的,DELL不想賣我的,我不能買?
7-11可以店員可以看我不爽不賣我大衛杜夫嗎? 老子18年前就18歲了!!!!
這樣有符合平等原則嗎?
這是虛擬買賣及實體買賣的分別
因為實體買賣時,買賣雙方是即時性,就是說賣方的貨品標價陳列,買方在付給價金,賣方沒有拒絕受領,就視為買賣契約成立,若賣方拒絕受領,就算你把錢塞到對方手裡,或錢直接轉到對方戶口,都不視為契約成立,因為該筆款項是拒絕收領
網路買賣就不太一樣了,買家下單時,賣家並不在場(不要再主張該網站或系統是代表賣家,案例已十分多了,再拗這個沒意義),所以買家訂單,賣家並沒有合意之表明,其所匯之款項賣家亦有拒絕受領的權利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