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應該是臺灣這快市場不足以讓殆耳重視,而且我想在即使是在歐美;他們就不貪嗎?殆耳可以試試看在歐美國家的網頁上標錯價。這篇文章基本上就是一篇以白種人優勢來歧視亞洲的消費市場,尤其是臺灣。因為我們的消費量比起其他地方是可以被忽略的,或許殆耳是抱著即便是退出臺灣市場也無所謂的心態來處理這件事。不要說看到便宜你會先幫廠商考慮成本再去消費,何況舉那便當的例子根本錯誤,賣10個一元便當是『限量』;如果殆耳是以這種方式來促銷那大家就比滑鼠跟網路的速度,只是今天把錯歸咎於標錯價以及消費者的貪性?甚至牠還提到2003年的英國標錯價事件,所以臺灣人撿便宜就是錯!那要不要殆耳把在網路上留下的個人資料全部刪掉,因為那是被你的網站誤導才會在被利誘之下為了『撿便宜』而留下個資以及銀行資料。 a horse le!把臺灣消費者當賊就對了啦!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