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eMX wrote:
呵呵我先說我沒買,我...(恕刪)
何必明知怎樣, 只要兩個字:"失誤"..
要證明很簡單, 法律上你要證明對方有犯意要有證據..
否則必須對Dell無罪推論...
Dell只要把成本跟一般LCD市價一攤, 說明這是個失誤..
法官沒理由不採信... 也可以保障其不因錯誤的交易出貨,...
當然站在意欲Dell履約者立場, 你必需證明Dell確實是蓄意欺騙的"直接證據"..
不是那種想當然爾的推斷, 請問有誰可以舉出? 勝負如何, 非常清楚...
至於行政機關或法官是可以對Dell開罰或判其懲罰性條款...
不過這與用公權力強制Dell出貨, 又是兩回事了, 簡單來講,Dell怎麼倒霉, 也爽不到那群鄉民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