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劉德華 wrote:
通常不給人測試亮暗點...(恕刪)
個人不覺得這是啥黑店跟奧客問題
只是廠商推卸責任與尋找"被接受產品生產瑕疵的"顧客
所增定的條款
既然消費者花了錢為什麼不能選擇沒有瑕疵的??
還要承擔你的產品瑕疵風險?
只因為廠商訂了一個不合理的遊戲規則與"國家"保護傘(裝作沒看到)的制度
消費者就要義無反顧的遵守?
不能自己在出錢的條件下採取保護自己的措施?(加錢檢測或是網購換物?)
我承認我買的任何台螢幕都有測過。
雖然不是最便宜,但至少一定要拿回去前不能有亮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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