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月雪 wrote:
25號凌晨被朋友挖起...(恕刪)
我覺得大家如果都這么想,真正偷笑的就是DELL, 和這里的一些‘DELL 工讀生“。
我建議:
每個人, 只要用你10分鐘的時間, 向消基會(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30.aspx) 和行政院消保會(https://back.cpc.gov.tw/backend/FrontQueryEvent/first.htm) ’同時' 申訴。
最近看到一段我覺得可以和大家分享:
道奇教父、名人堂教練拉索達(Tommy Lasorda)曾經對他的隊員說過: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impossible and the possible lies in a person’s determination. -->
可能 和 不可能 的差別就在你的決心。
我不是說我們要堅持拿到便宜的LCD, 但是我們應該堅持讓DELL 了解,臺灣的消費者不是好欺負的!!
balance wrote:
我覺得大家如果都這么...(恕刪)
事實上就是發生這種事, 美國政府跟法院也拿Dell沒輒...
政府不可能也不可以用公權力的魔手去做這種事,..
ROC政府不是PRC政府....!!!
PRC政府可以要求所有電腦裝上綠壩, 可以要求拍賣網站提供個資...
可以要網管去封鎖某些網站.. 如果真的要, 還可以強迫Dell提供10萬台LCD給各位鄉民爽!!!
人治政府.. 專制國家就是可以滿足各位鄉民的報復心態及無法無天.. 請大家趕緊搬到對面去吧...
因為只要Dell可以提出失誤的證明, 那法律就能保障它不必交易...
這就是各國法官都沒辦法要廠商照賠的原因...
這制度的存在是來保障各種商業行為的買賣雙方的... 基本上是一種通則...
什麼眾志成旅這種民粹式的胡鬧..
如果你不成理, 沒受到實質損失, 十萬人提告奈Dell何?
人多講話大聲就會贏? 沒大腦的鄉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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