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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還在以為下訂就是契約成立的人

freefly0 wrote:
其實這件事情還很有得...(恕刪)


有信用卡的案例就更多了,在定義上這類刷卡行為只能算是預收,並不算是實質的付款行為

在法律上買賣沒有經賣方同意,就算你把現金存到對方戶口,也是契約不成立

只能說目前網購的消費行為,都是下訂刷卡作為要約,廠商確認訂單,接著出貨請款
若開文樓主有一點點金融概念..
試問純下訂單 需要核對信用卡資料? 更需先扣掉額度?
這訂單是已成立了 不然賣家不會去調您的信用額度出來
下訂是否就是成立訂單 不然下訂何來之用
若未經賣家同意即交付款項 是不成的立沒錯
但 若賣家不同意交付款項 何需當下就刷卡?
是否可視為賣家已同意成立並預收款項<------若要這樣解譯應該也不為過


再者 不成立可以這樣說的話 如同強者各位先進說言
網路購物會馬上趴下去 毫無誠信可言
......

gstreamer wrote:
台灣Dell今年年初就發生過一樣,甚至更嚴重的案例,Dell自己都認錯出貨!
你說的完全不符合事實



法務部的文章裡講得很清楚
依法廠商是不必出貨,但廠商要認賠出貨那是廠商的個人行為,不是法律造成

所以你講的事和法律無關
alberthk wrote:
有興趣的人可自己去法務部的網站看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8463&ctNode=27&mp=001


你舉的這個例子跟目前的狀況不太一樣。

案例中是售價少寫一個零,但 Dell 這次的標價沒錯,錯是錯在折扣標錯 ;甚至到現在,Dell 還沒告訴 6月25日11PM至2009年6月26日7AM這段時間下單的人,正確折扣應該是多少(不要說什麼網站上有自己看之類的)。

我在另外一篇有寫道:

如果 Dell 這次耍賴可以成功,將給網路線上購物業者樹立一個典範。

日後可能會產生一種促銷模式:

某購物網想出清某商品,該商品原訂價一萬,但某購物網想用六折出清。

第一階段,某購物網先在網站上登「某商品原價一萬,下殺一折只要一千」,吸引大家下單。

第二階段,等大量訂單湧入後,隨即發表聲明因為折扣 key 錯,所以所有訂單皆暫時保留出貨權力。

第三階段,發系統信跟大家說抱歉,因為系統出錯,所以價格有問題,為了補償大家,這批商品願意以六折出售給願意繼續購買的客戶。至於想取消的客戶,某購物網致贈「滿千送百」折價券。

各位看倌,你覺得上面這樣的方式出清商品與直接打六折放在購物網站上,哪一種比較容易清掉存貨?就算大家都取消訂單,但只少某購物網也養了一批手上有「滿千送百」折價券的潛在顧客!

商譽算什麼,道歉就沒事了,消費者可是很健忘的!

alberthk wrote:
1. 嘴炮無用,法務部的文章請自己詳細看一下...(恕刪)

請問大大
超便宜的dell筆電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36&t=891891&p=6
是否可以分析一下
DELL 為什麼會出貨呢 ?
f9f wrote:
若開文樓主有一點點金融概念..
試問純下訂單 需要核對信用卡資料? 更需先扣掉額度?
這訂單是已成立了 不然賣家不會去調您的信用額度出來

再者 不成立可以這樣說的話 如同強者各位先進說言
網路購物會馬上趴下去 毫無誠信可言
......


閣下如果有一點金融概念,就知道刷卡不等同付現

另外買賣契約的訂立精神和有沒有付款是兩回事,買賣契約可以在付款前訂立,貨到再收款

把信用卡的所謂金融問題扯進來是嘴炮無用,民法中在規範買賣契約的成立點,根本就和有沒有付款無關
monmon wrote:
請問大大超便宜的de...(恕刪)


嘴炮無用,拜託你把法務部的文章看一篇,裡面就有說明
拜託至少看完法務部的文章嘛
alberthk wrote:
從保謢消費者的角度,...(恕刪)


今天如果 這個網站不是dell 本身公司自己的的確會有你說的風險問題

今天dell 網路購物可以成功也是因為dell 本身這一方面沒有問題

消費者信賴 這家公司

還有dell 拿到信用卡資料是做預刷的動作

代表dell 確認消費者的付款沒有問題

就像做貿易的人也會要求 國外公司 壓LC一樣的意思 在保障 雙方

貨出了 錢可以收的到

我說過了 如果DELL 擔心問題DELL 在網購的部份應該要留我有興趣請連絡我的

讓消費者留下連絡資料...而不是留下個人詳細資料 及 信用卡資料


對任何的事不要帶入自己的情感,對自己的事當作別人的事來看待,這樣就可以很理性的把問題解決
ross_tt wrote:
你舉的這個例子跟目前...(恕刪)


基本上只想從民法中的要約和要約引誘來導正對民法的誤解

至於DELL要如何做,我想不要在這篇討論
沒錯 我並非指付現
而且本人同意對方調我的信用資料
而對方也是調了 <---這動作
可解為對方已成立訂單 因本人合符賣家所要之條件

事後要解訂單並不能以這個為理由
故您的說法有點不符
何況該筆交易若不成立
可即早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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