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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L的最新聲明在網站公佈了

帥呆了 … [06/26] 這行新聞不見了

這家公司到底在做啥
吃飯皇帝大~~~
Dell 道歉就已經夠了吧! 而且也都已經馬上降低價錢做促銷了呀!
不懂某些網友在想些什麼...
美國也有很多網站常常標錯價,通常都是以電子郵件表示價格錯誤,無法完成交易。

我支持貨比三家,省錢大作戰,但是太過於貪小便宜,我無法苟同。

適可而止唄,別讓原本消護者保護的美意給糟蹋了。
無敵Ec又來到
makestyle wrote:
帥呆了 … [06/...(恕刪)


可能工讀生發現吵不過

先告知公司把公告撤下吧
全壘打就好像變心的女友,一去不回.......
lv8871 wrote:
假設你家賣東西搞成這...(恕刪)


當DELL要惡意併購你的公司的時候

你去跟DELL講說饒了我吧

我上有80老母 下有妻兒

你看DELL理不理你

這就是商場

只不過是一筆交易而已

沒有任何道理

多少公司被惡意併購我怎沒看到你們這些正義魔人出來說話?
van168 wrote:
同意+1我有下訂4台...(恕刪)


理智的買家與非理智的買家真的在於心態

您屬前者…

當然不知會不會被認為不懂得爭取自已的權益 ,
畢竟那都是買家的權力

只能說一切都是自已拿捏了

其實我想請大家搞清楚一見事情..
DELL是當時每件商品折扣7000而不是標錯價...
而現在大家都在講標錯價錢
這是錯誤的方向與說法...
EcShih wrote:
Dell 道歉就已經...(恕刪)


抱歉就夠了!?

這不是把消費者當傻子在耍嘛!!!


又不是小孩子吵架~道個歉就可以~~

全壘打就好像變心的女友,一去不回.......
tsaycx wrote:
唉~~有時真的覺得台...(恕刪)


剩人 你敢說你這一生沒有佔過任何人便宜?

沒有用過任何非法軟體?

沒有抓過任何MP3?

沒看過任何沒有經過授權的電影?

這時候你的羞恥心呢?

不要換一種環境後就換了一種標準

沒有看到自己無恥的人才是最無恥的

慢慢教你的下一代吧

至少我敢承認我的所作所為 至少我是真小人

你呢? 剩人
yungsheng_us2001 wrote:
這裡還有一點要敘明

告的人認為這是對人的人身攻擊
被告的人當然認為這是對事情的評論....反正他一定要回防!
接下來必然反擊誣告!

其他都跟我說的一樣,提告的人得去偵查,或者報警,警方如果受理偵辦
然後就是等待.....收集齊全證據,移送檢察官....則期開偵查庭....確認起訴...
擇期開刑事庭.....
最可能的就是警方不理你.....或是緩起訴不起訴....打贏打輸官司都不會太嚴重,這根本就是小事

當然民事求償那又另外
警察可不管你民事問題,那是你家的事!
所以繼續照前例......你自己偵查引用法條繳交裁判費....打民事官司

結論:很多人不怕人家告,小事情你告他,你比他還受罪!

附記:前些年有個法官判當眾大罵三字經的老兄賠償對方6萬元......纏訟了那麼久就這點錢,原告也是賭氣成分居多,原告還比較受罪.....而且還不一定拿的到錢,對方不給你還得強制執行.....強制執行也不比訴訟容易到哪去!


這是你主觀的認定程序走向,而非實質的法律處理基礎
至於要不要回告誣告,那是屬於雙方的問題
這裡我指的是要版友做人身攻擊言論前,經過大腦思考

如果你覺得因為訴訟麻煩,所以公開場合的人身攻擊言論是可以被默許的
那我也沒啥好說的。

今天之所以會因三字經提告,絕大多數屬於[賭一口氣]
會去賭這一口氣的人,基本上是不會care這流程是否麻煩的。

最後,如真要提告,所有的證據都在這版上
不論是TD4版友的發言,或是提告者的申明,要收集這方面的資料不困難
把申明畫面抓一抓,TD4版友言論畫面抓一抓,附上這討論串的網址,送交電信警察開個三聯單
再來就等幾週後的法院傳喚而已。

最困難的,反而是 TD4版友要如何證明[不要臉]這詞句,不屬於對當事者的人身攻擊吧!

new1965 wrote:
就消費者交易行為來說...(恕刪)


我也支持教訓啊....不過這個程度拿捏完全不同!

我個人是希望生產者跟消費者共享其利...
沒有生產者哪有東西可以消費啊?
所以加大折扣就可以了===>個人覺得
硬要照標錯的價格硬買===>我是覺得不合理

教訓是要讓他受痛,而不是受傷.....更不是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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