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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東西,買到不爽

寄出存證信函沒有用!!

以後網路購物"標價"

僅供參考

還有

看賣家爽不爽賣你

哈哈哈哈
yuxuanzero wrote:
懂法律的人都知道.....(恕刪)


你不能期待每個人都經通法律阿!! 一切都會有過程 這只是個開始而已
我是電匯的 沒去匯款 但我支持對DELL嚴懲 不能讓他們這麼好過
芒果哥哥 wrote:
如果想集體訴訟一定要...(恕刪)


是的,要進行團體訴訟,就必須經由協商失敗才能進行,
這是對廠商的保護措施,也是為了減少浪費法律資源。

以上皆為個人建議。
yuxuanzero wrote:
我只想說要告快點上法...(恕刪)


你急什麼?

他人告不告又與你何干?難道你代表dell?

民主國家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權力

重點是,情緒話語少一點

當你在問網友相關電腦零件問題時,網友是用你現在的口吻回答,你做何感想?
誰說存證信函沒用??

寄出存證你才有證據說:你有告知DELL你不同意他們單方面取消訂單的作法

如果你沒寄上了法院他說有發MAIL給你告知取消訂單,但你並沒有回應於是當你默認!!

到時你就百口莫辯啦!!
柴犬小小聚 http://www.shiba.idv.tw/index.php
yuxuanzero wrote:
我只想說要告快點上法...(恕刪)


總是要按部就班,一步一步來,您說是嗎!?

2006年大陸Dell事件,不也是經過一年,法院才有判決Dell敗訴嘛!!
yuxuanzero wrote:
我只想說要告快點上法...(恕刪)


非也,其實這算是團體訴訟必要之流程,
若是有其他先生小姐覺得這樣進行太慢,
可選擇個人小額訴。

至於作法就看每個人自己的想法,
小弟不便說什麼。

以上只是建議。
DELL事件幾天下來後,大家該說的也都說得差不多了,我想如果還是有人覺得不滿意,而準備和DELL繼續抗爭,那我會建議,最好把理由說清楚(因為DELL其實說得蠻清楚了),我相信大家應該都不是甚麼貪不貪(通常真正貪的人,他們的嘴臉通常不是像這樣的,而是更不容易讓人看出來),大家應該就是在爭個"理"字。

我想如果我們按照一些人提供的法律觀點,最大的爭議點就是"DELL到底有沒有向訂購的人,清楚地表達他們接受訂單,而且有讓買方確認交易已完成"。如果各位手上有相關的證據,我覺應該保存好,或是向大家公布出來,表示你們的訴求是正當而站得住腳。若是沒有這類的證據,那我想日後要打官司,恐怕也難,法官審理是要講證據的,而不是感覺。
另一方面,如果各位不是在爭交易已完成,而是整個過程讓你不高興,那我覺得你們可能只能爭,要求DELL把個資刪除,或是賠償匯款手續費(折價卷價值不等於現金)這類的事情,也必須把你們的訴求弄清楚,才不會造成旁觀者的誤會。

國外的媒體怎麼說不重要(因為我們也常常誤會別人的社會,都是一群吃垃圾食物,沒事喜歡拿槍掃射校園的刻板印象),反倒是同是消費者的同胞,卻彼此誤會謾罵,讓在經濟社會佔有強勢的企業看笑話,如一群散沙待宰的羊群,這次沒宰到你,下次看看有沒有機會,那這樣就是大家的不幸了。

還是希望這個事件趕快落幕。
Jazzkid
David Yang wrote:
最大的爭議點就是"DELL到底有沒有向訂購的人,清楚地表達他們接受訂單,而且有讓買方確認交易已完成"


到訴訟時,由法官裁定!
是否有企圖透過此方式取得個人資料與信用卡資料.
存證信函內是否要提一下?

還有是否企圖匯集大筆資金於特定戶頭滋生利息
(該帳戶是否有利息或是幾%還要再確定一下,如果有利息,好幾億的金額一個月的利息也不少.)
存證信函是否要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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