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法治國家耶! 照法規來好嗎?
消保法第二十一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
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
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
誤之表示或表徵。
那違法了要怎麼罰呢?
第四十一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
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
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
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然後因為DELL完全不甩消保會,所以是希望消保會從重處罰
每張訂單先罰個兩千五百萬這樣
然後法規也說改正之前可以按次連續處罰....
DELL我定的就不用出貨給我了,折價券也不用了
你們留著付罰金吧....
caawang wrote:
情緒性發言。要政府這...(恕刪)
這就是有腦袋的人會考慮的事..
為什麼美國政府不能強迫Dell照價出貨, 美國人比較沒gut?
光國民產值老美就贏過台灣近40倍... 綜合國力更無法相比... 老美也不是處理這種事第一次了...
台灣人一向很自我中心, 動不動就覺得大家都要配合你才是正義..
你覺得Dell不出貨對不起你, 或是它不出貨要報復他給它好看, 所以什麼手段都可以用?
因為法律相對上也會保護Dell, 只要這是個失誤, Dell是可以拒絕出貨的..
當然法院可以訂罰則或政府相關單位可以開罰, 但現在Dell怎算...
都比出貨還來得好多了... 政府大不了能罰個兩千萬就很多了.. 實際上可能更少..
但是一出貨那就是幾億的損失, Dell不會算才怪?!!!
政府不可以因為某些腦充血鄉民, 去做出超過應該做的事...
否則就是就如同上面網友所述, 越權違法.... 就跟對面一樣.. 問題是對面擺明就是這種專制政府..
當然很多人只在意螢幕可否到手或可不可以報復Dell, 政府要"滿足"你,
否則就是"懦弱無能""官商勾結", 幸好美國法官政府治下沒台灣這堆鄉民....
至於說要讓Dell損失慘重或怎樣的情緒性發言, 又是沒大腦的行為..
老美都沒本事讓Dell出貨, 台灣政府跟市場都比美國小, 就是不可能做出比老美更嚴重的事...
第1點「 廣告不實」
我不知道這是否有什麼證據顯示是廣告不實
因為哪天上法院,你要怎麼讓法官認同你說dell廣告不實是事實而不是網路大家都這樣說、還是你覺得這樣算是廣告不實
除非有很有力的證據
不然你覺得法官會相信dell的委認律師說這是單純標價錯誤而非廣告,還是你說的這是不實廣告
如果法官認定這並非廣告(不見得要認定這是單純標價錯誤,只要認定這不是廣告,你就輸了)
這時候對方再提出破壞商譽求償,也將合情合理
完全是善意提醒
大鯨魚跟小蝦米打官司在台灣不是沒發生過
如果真有萬一,樓主被盯上了,廣大鄉民的支持是沒有任何用處的,那時候只有人情冷暖
謹慎發言
不要因為一時的情緒,在發言上用詞不夠謹慎,讓自己從有理變成輸家,讓對手逮到機會
(剛剛看到樓主回他人的文提到自己似乎對官司很有經驗.....那我班門弄斧了,當我沒說....佔用時間...抱歉
不過我蠻認同你說的,贏的人講的才叫正義......雖然很不願意接受,但是的確是如此)
可以偷問一下嗎?因為你好像生意做很大,看起來好像是每秒鐘數時萬上下那種人
這次你到底訂了多少? 只是好奇
ps.dell的討論還要多久啊.........看要怎樣、賠還是不賠、罰與不罰,趕快結束吧
不過可以預見這樣的賠償方案你們一定不會滿意,各式各樣的折價券在台灣氾濫的像垃圾一樣
應該對這種東西都麻痹了
這方案看起來好像是貪心定很多的人比較有利,有點良心或是有真實需求的人就比較可憐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