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該要站出來
統一接受相關的消費者處理這個問題
不是讓消費者自己去面對dell
如果不做
這是政府失職
也希望樓主能硬起來
把這事情交給政府
讓政府去討個公道!!!!!!
Ganges wrote:
老實講,台灣人滿可憐...(恕刪)
早點退出也好不過您也學到很多啦不是嗎? 還算是有收穫啦
專心工作以後當主管時學學人家作法
分享一下我的看戲心得
大家互相交流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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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先聲明一下這是自己作一些心得整理以供參考,萬一以後我當主管出包的交戰守則,與任何螢幕事件無完全無關,如有雷同一 定是巧合
(跟螢幕無關的話怎麼能在此討論?我也不知道不過單純討論法條都可以了,在這邊分享可能當主管後出包的交戰守則也應該無傷大雅才是)
如果我出包
一開始先主打道德論
atm拿錢,強姦,搶劫都出來了
接著再主打訂單是否成立論
片面條款、引誘要約、全數出籠
接著主打機關污名論
比方說主管機關根本愛理不理
最後撐不住要上法庭了
剛好就會出現專門討論法條的,不斷引法條主張一定告不贏
下一步呢
我想這一定要好好學起來 以後工作受用無窮
假設剛好遇到怕事、路過者一定可以趕走許多人
最後絕對可以少賠很多啦
推責任的好幫手
最後附上一些參考資料 學習一下作為主管人員怎麼危機處理交戰守則 一定要個個擊破~~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429dbb0100bdu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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