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當中,廠商應賠償消費者損失的時間成本損失。
我個人也不認為廠商就必須照價出貨,
但必須有些補償消費者的方式,如每個消費者1,000NTD 現金等。
因為網購廠商因標錯價不出貨的作法,就是將比對價格是否有問題,本來廠商應自行負擔的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要消費者為廠商的錯誤負責。
奶油銓 wrote:
請問一下. 什麼時候契約才算成立 ? 如果消費者都已經付款的當下, 契約還不算成立 ? 如果賣方不賣, 那又是誰去請款 ? 既然不賣為什麼要請款 ?
我自己的認知是, 實務上都是將買方付款與否當作契約成不成立的要件的. 這很顯然與您的認知不同. 願聞其詳.
其實有空去找法律相關網站,或怎至在GOOGLE上找一些更章,都會找到跟「網路購物」有關的說明
其實法律基於保障買賣雙方的公平原則,會把買賣契約訂在賣方確認訂單時是有道理的,因為買方在下單就表示同意賣方的買賣內容,但賣並無人確認(這是網購的特質),所以並不視為雙方合意,只有當賣方確認後,才能視為賣方同意買賣內容,此時才成立買賣契約。信用卡刷卡並不視為付款,就算是現金轉帳,其性質也屬暫收款或預收款(我們是在講網購,不是和實體交易攪混),所以並不會以買家有沒有付款行為作為買賣契約的訂立依據
alberthk wrote:
其實有空去找法律相關...(恕刪)
網路上 ,
本來就會有賣家或買家賴皮的行為,
例如 : 賣家本來說好了要賣 , 突然又不賣了!
, 或是買家本來說好了要買 , 突然又不買了 ~
反正 , 只要不要收了錢 , 又不出貨也不退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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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 話說回來了 ,
契約條款明明是賣方提供的 ,
最後 , 又要買方先確認 ,
再由賣方做最後確認才算數

之前,我在payeasy有買到一個mp5 ,
它把4g及8g的標價放反了,
反而8g比4g便宜400多元,
我看了兩天 , 最後, 下手買了一台 ,
下單後,又間隔了半天,
payeasy才將網頁的價格改回來,
可能從頭到尾也只有我下單買一台,
所以 , 貨一樣有收到!
當然 , 我可沒那種高貴的消費者情操,
先寫信給payeasy , 提醒他價格key錯了,
只能說 , dell 目標太大 ,
況且 , 這種好康 ,
太多人訂到了 , 自然不可能會出貨吧~
如果只有幾十台被訂到 ,
相信dell應該會出貨 ,
商人是本來就是以賺錢為目的!
jackie07 wrote:
網路上 ,本來就會有...(恕刪)
之所以十幾台廠商可能願意出貨... 是因為廠商還承受得了這種損失..
以一間有一定規模及名聲的公司, 不願意為了這樣的數字和消費者認真到底...
並不是消費者當真有權要求廠商照錯價出貨....
就像人們常說的吵鬧的有糖吃, 並不表示吃糖的人當真站在有理的一方..
沒有法官會做這種判決... 法院可以針對廠商的失誤進行懲罰條款..
也可以針對因為廠商失誤, 造成買方"實質損失"進行賠償判決.. (但買方並需進行舉證..)
但是只要廠商證明這純屬"錯誤標價", ( 這並不難舉證, 一樣商品有什麼市場價值非常容易判斷..)..
法官不可能去判決廠商必需與消費者將錯就錯, 強制完成交易...
不要以為十萬消費者就很偉大, 可以倒黑為白, 為所欲為....
把錯的當真, 要對廠商獅子開口, 台灣是個商業國家, 法律跟法官要是敢對廠商做這麼誇張的判決..
日後不會有廠商想進入台灣這塊無法無天, 人治至上的惡土....
台灣的法院雖然談不上多公正合理, 但是不可能自外於世界, 想隨網路鄉民無法無天起舞是不可能的.,.
有人說Dell什麼也沒說, 其實事情到今天也過沒幾天, 事情確實鬧得不小...
至少有關人等不少, 要搞出個比較合理的做法是要點時間的....
其實大家可以堅持對Dell提告, 我並不反對, 這是大家的權利...
包括你可以認為Dell詐欺, 指控Dell竊取個人資料, 或堅持個人權益受損, 要求Dell賠償..
就以這十萬消費者的立場, 也勉強說得過去, 不過, 要注意的是....
所有的指控要能成立, 其舉證的要求是嚴格的, 不是像大家網路嘴砲一通... 法官就有可能採信...
如果想隨口說說甚至製造偽證去取信法官, 那事情會更嚴重的...
其實這件事必然最後草草落幕是理所當然的, 因為實際上並不涉及到嚴重的利益損失..
不管是買方或賣方... 就算搞個十萬人提告, 這也只會落為一場超難看的爛戲....
讓台灣人徹底把臉丟光而已... 畢竟事情就是這樣而已, 能有什麼合理訴求? 照價交易?
把Dell啃死? 明眼人都知道不可能, 所以呢, 大家再鬧個幾天消消氣, 也就算了...
真的要告的就趕快去, 不要嘴砲一堆, 讓人瞧不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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