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ser1028 wrote:
舉例失當,那不構成要...(恕刪)
假如你以後做起生意 當起了網路賣家
你辛辛苦苦從外國買回來的貨品 進價一萬 你想賣15000
不料你卻失手打錯打成了999
這時有一票人把你的貨全買了~
你跟他們道歉表示是自己的錯
但是他們卻決定要告你毀約在先 沒有商譽 堅決要[賠償]
換個角度想想吧 你該怎辦?
別人家孩子死不完 以後發生在自己身上怎辦~
假如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台999的DELL
我也會買~
但是如果老闆跟我說他標錯價了
我已經匯錢了的話.就請他退給我 就這樣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