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

DELL事件反向思考,買方法律責任問題?

以下內容參考 部落客元毓先生對PCHOME標錯價事件的法律及經濟分析
參考資料:
網購標錯價,可以拒絕出貨?—從不良網購商PCHome事件談起(下)
網購標錯價,可以拒絕出貨?—從不良網購商PCHome事件談起(上)

從經濟上來看,
如果Dell 有「保留出貨與否」的權利,那發生產品標錯價的狀況時,相當於將「比對產品價格是否合理」的成本--時間成本轉嫁到眾消費者身上。

Dell 可以增加驗證程序,如請人確認標價合理,來避免標價錯誤,
但Dell 將這個錢省下來(也許是一部分),結果發生標價錯誤,犧牲這麼多網購消費者的時間成本,對消費者來說是不公平的。
110elibom wrote:
樓主的假設根本是有問...(恕刪)


Dell是應該要對自己錯誤負責..

不過只要Dell此交易案是個疏失, 消費者也沒權力要求對方一定要執行...

不要說什麼都依法怎樣, 其實這件事除了極少數真的不小心想買的人外..
大家都是抱著惡搞貪便宜心態去幹.... 而且大家都很清楚, 這是個烏龍案件....
一折特價並不是少見, 一元競標也不是沒出現, 但是這些優惠都有一定的條件..
任何有常識的人都可以判斷這是怎回事?

契約的訂定, 確實表示要執行, 不過既然Dell已經先打個出貨與否由我決定的防火牆...
想硬讓他們出貨是不可能的, 國外也沒有任何這類案例....

退一萬步講, Dell也沒能力承受這樣的損失, 除非有消費者能舉證本身因此交易案受到損失..
否則法院也不可能為消費者去爭取什麼賠償....
一般違約求償,, 也是要舉證自己因契約不成受到的損失....

我們為什麼要法官去判定? 因為很多案例內.. 在既呈的證據外..
也有很多內在因素要判定.. 像Dell有沒有惡意欺騙消費者之嫌? 消費者是否實質遭受損失?
雖然Dell疏失應該要負責, 但是要求他照價出貨, 那根本可以毀了它, 至少這種損失會嚴重影響未來營運...
所以為什麼西方各國這類案件雖多, 但是基本上沒有廠商必須要付出天文數字....

法律的存在, 除了保障人的權益外, 也負有讓社會正常運作下去的責任....
就像兩人立下生死賭約, 若敗方不願執行, 法院也不能去強迫敗者去做...
因為這違反善良風俗, Dell的契約也違反誠信的原則, 因為本身就不合理, 消費者的訂單本身就有問題...

前面有人說有人要是訂20萬台最後只有要20台怎辦?
很簡單, 這麼多數量人家是要確認的, 如果你確認後真要20萬台, 那以後你怎講都沒用..
就像此案, 有人私下去mail Dell確認嗎? 沒有, 至少訂上幾百台的人一定沒有...

再來, 你必須舉證這是純屬疏失, 且必須沒有造成Dell的損失...
如果有, 像假設人家已經把200台送到你家, 你就要多負責那180台退貨的運費...

台灣人啊, 不要老心存一堆齷齪無恥的心理, 但又抬出法律來講得大義凜然..
哪怕你是家小公司, 這類損失你也受不了.. 換成各位大人們一樣也是"像Dell一樣無恥, 沒商業道德"..
這是心態上的問題...
法律不是為了保障這種人權益而存在的....






to bar0106

在消保法第十二條下,只要消費者確實訂完貨,且完成付費動作,
Dell 的出貨與否保留權可被宣告無效。

對於完成付款動作的消費者,Dell 用「出貨與否保留權」拒絕出貨的作法未必行得通。
不過,(消費者)的權利也多是靠爭取來的,不會自動落到手上。
alberthk wrote:
抱歉,那早已形成法律...(恕刪)


法律共識=法律條文?
到底有沒有完成交易???

dell到底有沒有收到部分訂金???

銀行刷卡成功了嗎?已經付款了嗎?

怎會有人一直腦筋轉不過來呢?

好像下訂了就一定要賣給你不成

你女朋友跟你談戀愛甚至都訂婚 需要最後一定嫁給你嗎?

除非你能提出和證明你的損失來說服法官 你付了 聘金或結婚場地費用

你可不可以最後也變心 不娶她 除非你早已經把他肚子搞大 那女友也可以告你懂吧

假設 你下訂單 也下了訂金 dell收到訂金$1000元

你也只能就那$1000元的損失來請求損失賠償

不要天真的以為你說的就是對的

dell出錯那是沒有疑問 不需再辯 商譽0分

消費者是否有權利要求dell 100%履約又是另一個問題

至於損失什麼 請提出可以證明的理由 說服檢察官提起民事對dell訴訟或詐欺之嫌

哪天我去訂一間二手房屋1000萬 給訂金10萬 屋主也收了 結果他後悔不賣了

我拿定金簽收單去告他 賠我990萬 行的通嗎?

法院最多也只接受請求就那十萬元希望雙方都能夠和解了事

你訂了100台螢幕 連訂金也沒付 只是填寫資料訂單 要求賠償100台你的損失嗎?

你真以為下單後所有東西瞬間變成你的個人財產了 根本交易尚未完成 我的天 太天真了

我笑了 有人亂引用法條無效論述 你也沒比dell高明多少
我也是這波有訂到lcd 的人(總共訂了七台20吋的,自己三台、弟弟一台、妹妹一台,親威那邊二台)

買方的責任問題,我想只有負擔購買物之後的損壞責任吧?
以一般人的心態來說,搶便宜都會有吧!

再則,網站的標價錯誤,我想應該沒有所誤的標價錯誤吧?既然是要作為買賣仲介用的購物網站,沒事先查核?
再說,錯誤事發後七個小時才更正?又是什麼心態?(錯就錯了~~~放久一點好了?)

之前有網站才把售價錯標30分鐘,其中下單造成的損失就30萬左右了?dell放了五小時(我從網站查看的結果是晚上10點開始有人在說dell 特價,至隔天凌晨3點購物車關閉),也太大膽了一些吧?網路的消息傳播是倍數成長的,我也只能說搖頭了。

像我自己的話,我是看到1台才999元的20吋lcd,怎麼不買,我可以把我15吋的換掉呀~~~~
而且購物網站那麼多,我當然比較過後才買這一家999元的呀。

如果是要反向思考我自己的責任,我覺得我承擔的是買東西回家之後物品的使用損壞責任,而不是還在訂單價格、訂貨數量。

因為不是常常有網站作促銷嗎?1 元起標啦、一台xxx只賣你xxx元之類的,這類活動不是都會有數量上的控制嗎?假如DELL只是作促銷的話,應該不會放任數量不管吧?應該會控制說這個價格賣出幾台之後就鎖住了不是嗎?

所以~~~言規主題,我還是重申,我的責任就是繳錢,然後我的義務就是收取我訂的貨物。

不過,訂很多台的我就不知道了啦~~~~
不過dell 在訂貨的時候不是有個選項嗎?買這些東西是作什麼用途,我是都選家用滴,因為都是自己用呀

s8726413 wrote:
法律共識=法律條文?...(恕刪)

法律共識=\=法律條文;但也不是只有成文的法條才稱法律
基本上版主所舉的案例,若就刑事責任而言

(一)詐欺罪而言
行為對象為機器,刑法339條詐欺罪被害
客體通說是指人,故339條先排除成立之
可能。對機器之詐欺,要看是否符合339條
之一、二、三,案例提款機符合339條之二
自動付款機(有興趣者可研究自動存款機是否
屬本條規範客體),而DELL案行為對象為電
腦屬於339條之三,但案例一中提款者並無
使用不正之方法(雖然所謂不正方法實務認定
很廣泛指使機器出錯或者使用非本人之提款卡)
,DELL案中買方亦無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
不正指令輸入,這裡要注意,買方買賣機器之動
機向來非犯罪成立應考慮,犯罪動機是量刑之考
慮,也就是犯罪成立才須考慮之點,故各位請勿
將買幾台或買來作何用途拿來犯罪成立時之討論
重點。刑法339條詐欺罪之成立與否,應就構
成要件考慮,即有無詐術,有無使人陷於錯誤,
有無基此錯誤而處分財產而受損害,這是指對於
人之詐欺之情形,本案例一、二而言,均非對人
之詐欺,應討論刑法339條之二、三之特殊犯
罪構成要件。至於有其他大大討論到是否有不作
為之詐術,最常舉的例子房屋是兇宅賣方故意不
告知,或泡水車賣方故意不告知,在德國認為基
於經濟交易上的誠信原則,此種不作為有保證人
地位,故可認為有詐術,縱屬於不作為方式而傳
遞。但對於例如多找錢而不返還,則利用此等由
被害人自己發生之錯誤而再以利用,並非施以詐
術(DELL案相近於此)。故綜上所述並無詐罪
之適用(看棒球去待續)
我想應該不用太引經據法吧! dell在網上賣東西也不是一天兩天!標錯價是它自己的事, 與網友買多買少何干!?它敢賣500NT$, 你卻不敢買!?怎麼回事!? 這品牌應該沒問題才這麼多人捧場,不履行合約 贊成買家告dell,
(如果購物網址是DE11或DEII,來賣DELL貨物, 我想很多人下單會求證再三!)
你打算買人家的東西,人家就先出示一張契約給你
"你的訂單要等我審核通過之後才有效!"
而你也同意了

接下來你就忘記這張契約了嗎?想硬買?
真是一堆怪人,先前簽的要買契約內容就當成白紙?

論法律,很大一部分都要視當事人的心理狀況而定
蓄意,非蓄意,預謀......處罰都不同....
由當事人完全不理會先前已簽署的要買契約,而後意圖強買的行為論之
蓄意行為至為明顯....

那些下完訂單,自以為這樣就與賣家"合意"的人
顯然忘卻了你先前同意賣家他有權取消的契約....
真正是兩面人啊
  • 2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