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106 wrote:
法院今天的判決是對買...(恕刪)
又來扯了,這次不是標價錯誤,是線上折扣價格錯誤阿,要說幾次阿。
如果今天你在X拍上賣一台30萬的二手車, 結果你手殘把數字打成30元..
又或你得罪某人, 他盜用你帳號, 幫你把30萬改掉四個0.... 偏偏你又抓不到人, 或某些原因證據不足..
無法完全證明你不在場非你之意願... 你在"關於我"又留下帳號.
人家下標後把30元往你戶頭一匯, 結果要你履約交車, 結果如何? 這是很可能發生的事...
那很簡單阿,多加一條DELL對付消費者的條款就好:我已經收到您的訂單,但不代表接受,反正以後大家都可以這樣玩。
您覺得這是消費者之福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