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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l 990事件請集中在這一篇討論

alanc2 wrote:
為什麼會被移送法辦?...(恕刪)


基本上這案例跟dell的根本是天差地遠,"依竊盜罪,移送法辦"是屬於刑法,而dell這件是民法範圍,
刑法和民法的放在一起講,差太多了吧?

再說"依竊盜罪,移送法辦"是公訴罪,並不是當事人和銀行打官司,而是檢察官提起公訴。
alanc2 wrote:
如果板上眾位大哥去幫他當應援團的話,應該可以影響法官判銀行敗訴吧!


你。。。是不了改,還是真的不了解?
alanc2 wrote:
為什麼會被移送法辦?...(恕刪)

簡單來說他明知道ATM領一百但會出來一千所以瘋狂提領

機器上面標示領100出來卻是1000所以很明顯是機器出問題

而DELL~

原價上完全沒標錯,而折扣也是網站自己訂的 網站上又打上限時特價

所以合理懷疑DELL想要以佛心價出清庫存是很正常的

兩件事根本不能拿來比較

nevercool wrote:

就說很多人,很愛斷章取意。

你要不要再看我那篇留言的文字。
點此連結。...恕刪

看清楚了沒。
我寫說:這次的事件,DELL未必就是能符合意思表示錯誤的要件。所以未必要適用先前的實務判決。


而且你知道我在跟他討論什麼嗎?

他說(Becool996):我想表達的,無非是企業危險經營危險、風險,本來就可以分擔到產品價格裡、企業經營者自己幫公司買分保險比較實在。
不要動不動想把自己的疏失錯誤,轉嫁由消費者來承擔。
老是出錯,老是說我錯誤要撤銷,身為消費者的我聽不下去。
-------------

他那說法,是已經把那實務判決給打死了。
完全不承認,錯誤意思表示有撤銷的可能。

難道那個判決,是鬼判的喔。...(恕刪)

洗好澡,來回覆一下。
您可能誤解我得意思了,懶的打字打得太簡潔,造成您誤解,不好意思。

我並沒有否認錯誤可以撤銷,但:
同樣的錯,錯第一次叫做無知、錯第二次叫做不小心、錯第三次真的還是不小心,但錯第四次我會認為他是故意,沒有故意也有重大過失的。但基本上我不相信實務上可以容忍PRO級的DELL出到第四次錯才認為他有重大過失。
如果DELL經營者跟員工皆屬生性粗疏容易犯錯之人,我會建議他們整間公司上下都買份保險。

這樣的公司還可以主張錯誤嗎?
alanc2 wrote:
為什麼會被移送法辦?...(恕刪)


ATM 可是沒人去設定要吐錯錢
dell 可是人為去設定要收多少折價的
你知道這差別嗎
https://tinyurl.com/4ah27wpx (短網址為01停權星粉H先生網址) 慎入
nevercool wrote:
就說很多人,很愛斷章取意。

大大
這裡現在很危險,很多人殺紅眼了
只要回覆稍有一點點不順下標者要出貨的立場
他們就會認為你在為DELL開脫,
認為你在批評他們,認為你在減弱集氣,認為你在轉移焦點,甚至認為你是DELL派來的
這裡不適合學生練習或老師講解實例題,儘管這是一個好教材且這裡也是公開論壇
進來這裡,他們只希望聽到你喊愛台灣,痾...不是,是喊要出貨,這樣就對了
不管你是講法律講道德講人之常情都沒關係,只要你的言論是支持出貨這樣就對了
其它都會被視為是敵人,他們對敵人從不仁慈

至於跟你討論的阿B算是比較理性的一位,可惜他也有立場(他是幫他有下標的朋友)
所以作答的內容會怪怪的,就像辯護律師吧,
已經不能很公正的看待事情了,只能幫收了錢的雇主盡量突顯有利元素
而不能像您一樣超然的看待這整件事
nevercool wrote:
但我對那種以為,網購標錯價格,也絕對不能撤銷的看法。(是絕對喔。),很不以為然。

您說的這句話我也很贊同
可惜有些人急了也閒,守在這個版上看能不能用500元買到一個全新19"的螢幕
發言內容當然也就偏激了
就像這樣
auvistar wrote:
其實那些沒訂購DELL東西的人可以麻煩滾出這篇了,根本只是不相關的路人甲在旁邊沒吃到燒餅喊燒嗎?

完全打死你、我、B三個人,呵呵
青春若有張不老的臉 但願它永遠不被改變 許多夢想總編織太美 跟著迎接幻滅 愛上你是最快樂的事 卻又換來最痛苦的悲【永離01】
bookgain wrote:
大大這裡現在很危險,...(恕刪)


請問,您說完了沒 … @____________@

如果說完了,那您可以選擇不看,還是直接關掉 IE~
但不要一直轉移焦點~~~~
吃飯皇帝大~~~
bookgain wrote:
至於跟你討論的阿B算是比較理性的一位,可惜他也有立場(他是幫他有下標的朋友)
所以作答的內容會怪怪的,就像辯護律師吧,
已經不能很公正的看待事情了,只能幫收了錢的雇主盡量突顯有利元素
而不能像您一樣超然的看待這整件事...(恕刪)

如果我可以跟實務一樣功力高深累積30年不看書的經驗我也可以很客觀公平的看待每一件事。
becool996 wrote:
您可能誤解我得意思了,懶的打字打得太簡潔,造成您誤解,不好意思。

同樣的錯,錯第一次叫做無知、錯第二次叫做不小心、錯第三次真的還是不小心,但錯第四次我會認為他是故意,沒有故意也有重大過失的。但基本上我不相信實務上可以容忍PRO級的DELL出到第四次錯才認為他有重大過失。
如果DELL經營者跟員工皆屬生性粗疏容易犯錯之人,我會建議他們整間公司上下都買份保險。

這樣的公司還可以主張錯誤嗎?



這麼說的確有道理。

其實我先前主要都在論述,意思表示得撤銷的抽象討論。



至於這次DELL的個案會如何,說真的,我不是很關心。



我對這次事件,最好奇的是,這次造成的訂單量倒底有多少。

可能很多,

也可能其實沒想像中多。

可惜DELL沒有公佈訂單量。


而且說實在的,如果來得及,我也會下單買個幾臺。
哈哈~
所以我先前一直說,不要泛道德化。
消費者本來就是會逢低買進,這又沒錯。







重點是..............


我是用電匯的方式
我到底還要不要匯款呢???





還有當初我訂兩台
先寄兩個訂單通知
隔一天又寄兩個訂單通知




差別只在
抬頭不一樣
原先是




又寄來通知內容一樣抬頭不一樣的訂單通知



這.............
是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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