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cool996 wrote:就法律上的判斷勝算是...(恕刪) 法律面之前就討論過了..那時比較多人認同是DELL贏面很高啦.....你有興趣可以自己找來看。這件事有沒有完成付款並沒有多少差別。因為契約存不存在都還不知道呢.更何況也有類似的判例在前面了.....
hieix wrote:一堆讀了幾十年書的高...DELL是不是又打開了知名度這是其次...但是台灣人丟臉丟到國外去的知名度道是事實不信可以去USA.日本的電腦論壇看看老外怎麼講這次事件(恕刪) 這裡是台灣, 不是日本美國, 你那麼喜歡那邊, 你就去那裡阿......還有, 老外怎麼講這次的事阿, PO出來翻譯一下.........我是鄉下人不懂日文美文....只懂中文跟台灣話..
daKKK wrote:他不照原價出貨也沒關...(恕刪) 其實這可能是台灣最大的駭客行為先跟網站管理人員勾結,電腦中放入木馬...駭客故意改掉網站的"優惠價"讓一大堆國內外網友刷卡購物..................然後瞬間一個晚上獲得了成千上萬的"信用卡個人資料"
leleoshin wrote:你說的是這篇嗎??還...Taipei - Dell Inc is expected to compensate tens of thousands of Taiwan shoppers after its website (恕刪) 這................不是拿台灣的新聞去翻譯的嗎???不新鮮
pornsp wrote:其實Dell不出貨也...(恕刪) 問題其實也討論很多次了不是說廠商沒錯這很明顯就是他們出的錯出錯就該死嗎如果現在載滿物品的貨車在路上出事翻覆了上面的物品掉滿地了一堆人蜂擁而上的去撿拾回家如果旁人說這是趁火打劫搶的人說:活該,是他自己弄掉在地上的所以結論就是他活該但是如果你變成是一個旁觀者會怎麼看這件事我的感覺是變成兩個事件一個是作事不謹慎,鳩由自取一個是趁火打劫,貪婪無厭不然我想試問哪一個人敢理直氣壯的說,他打從心裡覺得這個價錢是理所當然的有幾個人都打著金額合理的論調騙人沒買過3C商品喔就算人家是大公司,賺很多錢就活該要吐一些錢出來喔腦中想起一些事件好像是上個禮拜的新聞說媒體問林志玲有關某緋聞對象是否有送他...(忘記是甚麼了)居然讓高EQ的林志玲生氣回答說:「我覺得每一個小朋友,從小應該學習的觀念,就是自律、自重、自愛,所以這種事情,永遠不會發生在我身上,我覺得勤勞、努力,才會有收穫!」這事件看來社會還是有許多人在努力的汲取這蠅頭小利如果覺得廠商不對就應該去想政府是否可以去處分他們可是感覺焦點都在自己下的訂單可不可以如期出貨然後遇到反對的人在大大邪惡Dell牌這不是假正義之名是甚麼
shyeh wrote:法律面之前就討論過了..那時比較多人認同是DELL贏面很高啦.....你有興趣可以自己找來看。這件事有沒有完成付款並沒有多少差別。因為契約存不存在都還不知道呢.更何況也有類似的判例在前面了..... 淺見認為如下:先付款後為商品之對待給付,本為網路購物之常態,但預先收款卻保留契約成立與否之權利,似仍非消費之常態。若此可為交易習慣或常態,無疑讓企業無法律上原因,卻可坐擁價金給付之不當得利(含利息)成為常態,絕非人民(消費者)之福。綜上所述,用消保法第12條,定型化契約違反誠信原則這主張,去打這場官司,DELL有無絕對贏面恐怕很難講!一手拿錢一手說契約不成立,要說沒有顯失公平,恐怕還有得斟酌。支持企業經營者這樣搞的實務判例,恐怕一個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