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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L事件反向思考,買方法律責任問題?

1.路上撿到錢據為己有失主報案你可能會有侵佔遺失物之嫌 不要以為撿到錢就是<全部你的 >

2.如買家在非公開市場上收購低於市價非常離譜的有價值貨品

也可能因該貨品是贓物而吃上收贓罪 例如 跟人買超低價新手機或金飾珠寶..有價值的商品..

(網拍算是公開市場買到贓貨受害者可依照成交價買回贓貨你不得拒絕)

不要以為買賣或交易純粹是雙方說好就算數 往往因為交易中有可能已經違法或牽涉第三者而中斷或無效

dell因系統登載價格出錯被消費者呼朋引伴的超量下訂因不堪損失拒絕接受訂貨或取消訂單

個人認為各位是無法訴訟成功因為賣方在你下訂單時也有明白表示可以單方面取消訂單

出錯後引起大量訂單賣方早就會在交易契約中排除這方面的問題 也就是防火牆

當然dell出錯在先 消費者也知道該商品價格遠低於正常市價而且是全新品 怎有可能幾百元一台呢?

檢察官不見得只聽一面之詞 會把所有事證看一遍也會找行家來問 該商品是否是真正訂錯價格..等
還有交易也僅於下訂單也無訂金或付款成功
我只能說dell該事件所損失的絕對是多年來的商譽形象

如果想平息眾怒 多少給些小好處或誠意 道歉是一定要的

也許得饒人處且饒人 讓dell學一次乖 消費者貪心不足蛇吞象心態也要看狀況

買賣須要雙方都同意下才能(完成)交易 當然也可能交易後發現該貨品有問題暇雌造成日後索賠事件

注意 因此如果網路上交易尚屬進行中或跟本未達買賣雙方手中 當然賣方買方任何一方都有權取消和後悔
你在網路上買東西下訂單 請問可不可以取消呢 就算收到貨也可以7日依規定退貨

馬路上的實體商店經常標錯價 請問你可以強迫要求購買嗎? 通常也是店家說一聲 抱歉放錯價了

除非你已經買回家 對方也無從要回損失 不是嗎?

法律是誰解釋有效 不是你 也不是我 也不是檢察官 是法院的法官大人


結果不是出來了嗎
DELL不認帳啊
便宜不到了
hermas wrote: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認為,標價錯誤廠商應該負起責任,他建議在消保法中增加規定「標錯價時廠商應以標示價出售」,或根據原售價給予消費者一成到數成不等的補償,但他強調,消基會不認同因價格錯誤,一下子訂購數十台或數百台的投機消費者作法,應該保障的是正當消費者權益。但消保會法制組指出,根據個案狀況進行協商,對雙方來說比較公平。.(恕刪)



老實說消基會根本自打嘴巴,
這句話列進去之後發生事情,大量訂購的人就會拿這個雞毛當令箭......

不認同?
既然不認同大量訂購的人,就不要把這種會造成嚴重問題的的文字要求列入法律裡面,否則根本玩不完。
真是阿呆~
強調?這句話列進去發生事情後你看看強調有沒有用~

消保會法規組還到底比較懂得實際狀況.......
燦坤會員卡號 :36469463 林先生,歡迎取用卡號~ 無名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starkiller
會不會

在第一時間
很多人都被拜會過了
說出來的話
會不一樣


啊~~
先不管dell這次到底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我在這次的事件看到的是,台灣人病了,而且還病得很嚴重,
這次有多少人是在明知dell標價錯誤的情況下訂貨的?
有多少人在發現dell出錯時好心的打個電話或發個email去提醒他們一下?

很多人說要訴諸法律,要dell負起責任,老實說,出錯的是那個標錯價的人,
硬要dell吃單,感覺很像明明是男朋友欠錢卻抓他的女朋友去賣一樣..

看到一堆人貪小便宜而且得了便宜還賣乖,真的是很心寒...
很好奇DELL真的連一個監控網路的人都沒有嗎
至少可以用程式監控異常的訂單吧
真棒 現在人 真會辨

好像是說 歹徒拿刀殺人 不如說人自殺撞上歹徒的刀一樣


dell 賣一台多少錢 買家同意 付款 就成為一筆交易
如果我買一台 送來三台 不還 就是侵占
但是你說一台$500 我也同意 那就是交易

樓主舉一反三的功力看似不錯 但是其實完全錯誤 也是很了不起的

台灣是有法律的
而法律並不是"情"先 才"理" 最後" 法" 而是白紙黑字 是很硬的

你老婆生小孩 心急 闖紅燈 雖然有點理 但是應該還是要 付罰單
這樣的社會 才會進步

dell 這件事 雖然有很多人抱著不當的心態 來買東西
還是有些是真的想買螢幕的單純買家 那他們的權益該怎麼辦

還是一句話 台灣是有法律的

該怎麼辦 就應該怎麼做



今天我不知道成本

看到青菜一把只要一塊錢
請問可以買嗎? 為了新引消費者,賠錢賣


今天螢幕一個多少錢,除了DELL知道
消費者根本不可能會知道
只知道便宜很多,又知道這是大公司值得信賴
先搶先贏吧

消費者只知道便不便宜的感覺,成本只有DELL才知道

做錯事情,就是負責

看是要道歉,還是要出貨

說那麼多拖那麼久,誠意誠信 都沒看到
樸實無華的愛情
這讓我想起好多年的一件新聞事件..

就是說有一個大學生 在Y拍看到有個賣家在賣汽車一台..但是他的起標價設定為1元

結果這大學生等了約6天 終於得標了.. 以1元得標那台車

可是賣家卻說.. 怎麼可能1元就可以買到我的車 想太多麻!!

後來學生有告知媒體 然後也有提出告訴... 可是後來也是沒有發生什麼事情啊!!?

SO 我覺得這事件應該也會...潦草的結束吧??

新手上路 請多指教!
mitturtle wrote:
真棒 現在人 真會辨

好像是說 歹徒拿刀殺人 不如說人自殺撞上歹徒的刀一樣


dell 賣一台多少錢 買家同意 付款 就成為一筆交易
如果我買一台 送來三台 不還 就是侵占
但是你說一台$500 我也同意 那就是交易

樓主舉一反三的功力看似不錯 但是其實完全錯誤 也是很了不起的

台灣是有法律的
而法律並不是"情"先 才"理" 最後" 法" 而是白紙黑字 是很硬的

你老婆生小孩 心急 闖紅燈 雖然有點理 但是應該還是要 付罰單
這樣的社會 才會進步

dell 這件事 雖然有很多人抱著不當的心態 來買東西
還是有些是真的想買螢幕的單純買家 那他們的權益該怎麼辦

還是一句話 台灣是有法律的

該怎麼辦 就應該怎麼做


法律白字黑字寫明DELL確認訂單後,買賣契約才生效,既然法理如此,為什麼還有人要吵?

現在DELL取消訂單,消費者也無損失,真看不出為什麼還是有人要吵著要糖...

真的想買螢幕的單純買家當然可以用DELL的標價買,又不是不允許買?

看不出有什麼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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