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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支持集體訴訟dell,為往後樹立典範!!! 政府最好要善盡責任!!!!

dell錯價事件已經成為大家注目的焦點
dell的回應已經擺明了完全藐視台灣地區的消費者
該回應如果成立的話
我相信那樣的售價dell不但沒有損失
而且還可以從中獲利!!!
如此惡劣的回應
希望消費者能夠硬起來
聯合起來集體訴訟!!!!
不但是為了這次的事件
更是為今後網路交易糾紛處理
樹立典範!!!!!!

如果dell這次事件可以成立
所導致的嚴重結果就是:
1.消費者在網頁上看到的售價並不一定就是真的售價!!
2.消費者經由網頁操作後所下的訂單
賣家可以用錯價為理由
單方面推翻原來的售價
要消費者就範!!!!

消費者的消費權益何在?????????
交易公平性蕩然無存!!!!!!!!!!!!!!!

我們的政府
你在做什麼??
這是我們政府官員對消費者的答覆?!!!
如果這是真的
我們要這樣的互推皮球的政府做什麼?
請政府正視這個問題!!!!

強烈要求政府:
1.統一這次事件的協調窗口
並在中華民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首頁公布
明白告訴消費者政府的立場與
告訴消費者
政府要如何協助消費者
提起集體訴訟!!
不是要消費者到處求助
那我們要這個政府做什麼?
2.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這次dell錯價事件的立場與職責是什麼?
難道到現在都還不知道這次事件嗎?
本會與這次事件無關嗎?
難道沒有監督的職責嗎?
反應會不會太慢了一點?

也希望相關的消費者聯合起來
到這裡報到與討論聯合訴訟事宜
也請政府主動與這些消費者取得聯繫
統一主導這次的集體訴訟!!

2009-07-03 12:42 發佈
stevenchenabc wrote:
dell錯價事件已經...(恕刪)


不用自己上吧,消基會不是要打團體官司嗎?
消基會不是叫大家先寄存證信函一式三方去嗎?
不寄消基會如何打團體官司??

ps:
更何況1.2審自述就可, 自己多做功課,不用請律師吧,錢自己賺吧 !!.
Hi~goodday everybody nice to meet u here~
剛去郵局買存證信函用紙了。
不過紙好大張,應該是B4的,
印表機放不進去。
要手寫好多張,挺累的。


經由消基會的協助,小弟已經寄發存證信函了。

建議使用各位大大的範本(列印4份),
到郵局分別寄至 戴爾、消基會、消保會,
但是可以把部分內容濃縮,盡量弄成一頁就好,
存證是看頁數收錢的,郵資則是看重量....SO
還有條文可以簡述引用22、23條即可(消基會建議的)不然會超過1頁喔,
然後一格的話,英文字母及數字可以填兩個字,
也就是像"民國九十八年"6格可以改成"2009年"3格即可...可以省下3格。

*建議關於數字英文,在修改WORD檔時,可以留下對應的空格在用原子筆填入即可。

而另外寄一封信到消基會,可以將手邊的第一封通知信及第二封拒絕出貨信
和如果當時有戴爾網頁資訊存檔列印(沒有也沒關係)還有消基會申訴申請書放入。

申請書上面盡量寫的詳細一點,比方當初的戴爾購物首頁就寫著"網上購買 限時優惠",
可以表示購買人是受到網頁所引導進而信任其折扣所產生的最後售價等等,
反正將所有的自己的情況列入,還有付款方式及請求事項,
最後最後要著明若未來涉及集體訴訟願授權消基會代理或行通知。

沒圖沒真相!!~圖片很模糊請見諒


anan0312 wrote:
經由消基會的協助,小...(恕刪)


告來告去原來都想要Dell 履約啊...

這世界上就是有這種人... 平常說Dell態度怎樣, 個資會怎樣.. LCD是小事怎樣地..

原來真正要的還是這味...

完完全全不出小弟所料.. 跟一些被控為"正義魔人"們所料...
這麼幹各位是輸定了....

bar0106 wrote:


告來告去原來都想...(恕刪)


從你的發言來看
要我相信你是一個消費者
很難
我沒有給你戴帽子
先講清楚
我也有買一台.也有刷卡.
我不是什麼工讀生不工讀生.
如果版主是要逼DELL更進一步的道歉(上電視)
我接受.
但事已至此.........取消訂單.別拿1000.
從自己和身邊朋友做起再也不用DELL.
這樣就夠了.

我沒有要饒了DELL的意思.
對我來說.已經絕交的朋友沒有什麼好饒的.
直接從記憶體中消失!

不出貨是可以預見的.
我沒想到DELL的處理方式那麼混蛋
@@ 看到樓上的大大這樣說我也是很想呀~~~

不過很可惜的~~~
現在手上的電腦是dell主機呀~~~(爆)~~~~

殼被我拆掉了~~~因為看到DELL四個英文字就~~~~怒~~~~

所以~~~~我只能讓那四個字消失~~~~

bugshell wrote:
我也有買一台.也有刷...(恕刪)


對我來說
dell這次要怎麼處理
隨便
因為我沒買
但我擔心的
就是今後這樣的事情發生時
是很有可能按照這次dell錯價事件的方式處理
所以我的立場當然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
但是這件事情最後的處理
還是要從法律面去處理
不是從01的兩幫人馬來決定
我從一個消費者的角度來看這次的事情
最擔心的就是我一開始所講的那兩個情況
我覺得如果這次dell事件成立
那情況將會對消費者非常不利
希望政府要正視這次事情的嚴重性
從法律面好好定義這種事情的處理與對錯
以為日後的網路交易豎立典範!!
哎呀呀呀!~存證只是告知阿~有任何法律強制力嗎?
消保會都要民眾到消基會諮詢處理了阿~
小弟從前的文章有說到個資嗎?

最多最多只提到過,
戴爾若是提出合理的優惠及道歉,應該可以平息相當多的民怨。

你們總是要人站出來,站出來卻還要被罵?
所以聽你們的話也不行不聽你們的話也不行囉?

反正都有人說這是霸凌戴爾了,嘖
那就當學習如何訴訟如何跑流程如何寄存證,
當作一種學習囉,幾百塊學一個經驗。

照大家所說反正又告不贏,那也難得有機會可以跟大公司週旋呢!
多麼好的機會~

敗訴了就認了,當作學習到一個應有的網路購物觀念?!
勝訴了,那更好,未來法律有這麼明確的例子可以引用。

講真的,告了真的沒啥咪好處,一定要跑來跑去,
光車錢停車費,上班的薪水算一算都比那台螢幕折下來的錢多,
寄一次存證2~3百,車錢油錢薪水錢停車錢半天算你500好不好(取最小最小值),
未來開庭或是調解又要來數次500,
相信只要來個幾次調解幾次訴訟,
就算最後用1700賣給我,肯定比那台螢幕花的錢多。

小弟不是完人,自然不會講那些漂亮話。
反正所謂一樣米養百樣人,像高階主管、工讀生、蕭貪、正義魔人、路人等等,
什麼都有,那想怎麼想就怎麼想囉,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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