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筆記型電腦外接擴大機,撥放錄音檔的問題

想請教一下:
主要目的是,想透過筆記型電腦,外接二聲道擴大機,然後再接到喇叭,撥放錄製到的鄰居噪音(敲擊聲、碰撞聲),那我的疑惑是,筆記型電腦先外接DAC,再接到主動式喇叭,跟筆記型電腦直接外接擴大機,再連接到喇叭,哪一種凸顯出這種噪音的效果會比較好呢?

PS:一審的時候,由於土城地方法院的音響設備出乎意料的爛,竟然連撥放那種在家裡音量轉不到一半,在家裡聽時都會被嚇一跳的大力敲打鐵板聲,在法院撥放時,竟然只能大約辨識到有一個聲響(喇叭似乎離原告位置有點遠),還聽不出來是什麼所造成的聲音,因此也就被判敗訴,所以想利用這次上訴的機會,希望可以自行準備一套夠力的音響設備,來好好撥放這些錄音檔給法官聽。
山為萍,雲為濤, 絕逸紅塵任滔滔
2023-02-02 0:23 發佈
噪音問題不是該以分貝計為準???
真要用調的,連螞蟻的腳步聲都能聽得一清二楚
噪音爭議應該是去買個分貝計然後錄影才對吧,播放音檔透過設備調大小聲怎麼證明當下的噪音大小
買個好點的錄音筆,錄下來,檔案在後製國過就可以了!
用分貝計都會因為有沒有認證有沒有校驗不見得會成立
怎會想成在法院播愈大聲就會勝訴
那是你調出來的又不是實況
我後來是有去買分貝計,也有錄製到明顯聲響的分貝數。

但現在的主要的問題是,並不是我錄製不到聲響,而是說,即便我錄製到的錄音檔,是在家裡撥放時,都會被嚇一跳的聲響大小,在一審時,於庭上現場勘驗光碟影音檔案時,卻是幾乎聽不太到聲音,這從被告所提出說,他們認為是別人家裡的聲響的檔案,在現場撥放時也是聽不太到甚麼聲音,可以推斷是法院的音響設備太差的緣故,所以,我才想說,是不是有可能我自己帶設備去法院來撥放錄音檔案的。
山為萍,雲為濤, 絕逸紅塵任滔滔
我其實本來是對所準備的錄音、錄影檔很有信心、且也夠充分。只是沒想到,法院的撥放設備竟然差到這種程度,才會令我措手不及,當時完全沒想到什麼備案來應付這種突發狀況的。

但我比較好奇的是,難道還可以後製錄音、錄影檔,讓噪音凸顯得更大聲?
這有可能會影響到判決結果嗎?

upsir wrote:
買個好點的錄音筆,錄...(恕刪)
山為萍,雲為濤, 絕逸紅塵任滔滔
單純自己錄音? 用再好喇叭放也沒用, 法官要看程序, 有無公權力單位認證, 沒有認證, 對方會反控你加工後製作
參考步驟 : 1. 用認證過的「「分貝偵測器」,並錄音、錄影蒐證,再撥打110報警, 請管區員警立案
2. 若在晚間十點至隔日八點, 超過90分貝即可聯絡管區環保局開罰單或勸導單
3. 若未改善, 不幸走向法律訴訟,需有錄影、錄音蒐證、報案證明及員警勸導次數及環保局罰單的紀錄...
難的就是這個90分貝, 唉, 夜晚60分貝, 幾次就要瘋了...
大小聲都可以後製,當場播放聲音有意義嗎? 要有分貝計之類的佐証工具比較好
neo91 wrote:
但我比較好奇的是,難道還可以後製錄音、錄影檔,讓噪音凸顯得更大聲?
這有可能會影響到判決結果嗎?


法院我之前還看用win 98的錄音機錄音.....建議帶大一點的藍芽喇吧(資料放手機播可能還比法院的好)

錄音本來就不能當證據,只能提供法官參考,聲音都播不好法官更不採信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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