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PB wrote:
http://www...(恕刪)
「聆聽音響當然有客觀的標準,......,這就是客觀的標準,而且存活歷史至少已有40年,人人皆知。」
http://www.acanddc.com/dpage00.htm
這也是梁大人的文章之一段
一下說,音響學的基礎是欺騙,
一下說,聽音響有客觀標準
寫文章不能這樣
----------------------------
也許我太笨
不了解這二種論點怎麼同時存在一個音響評論人的心中
dgg wrote:
「聆聽音響當然有客觀的標準,......,這就是客觀的標準,而且存活歷史至少已有40年,人人皆知。」
http://www.acanddc.com/dpage00.htm
這也是梁大人的文章之一段
一下說,音響學的基礎是欺騙,
一下說,聽音響有客觀標準
寫文章不能這樣
----------------------------
也許我太笨
不了解這二種論點怎麼同時存在一個音響評論人的心中
kjuang wrote:
這種類型的引用在SCI期刊裡面還蠻常見,這邏輯在同儕審查(peer review)裡可是千錘百鍊的。這位朋友,假如你未來有機會寫SCI paper,或是版上其他有需要寫SCI paper的新手,這可是寶貴的一課。引用,本來就不必然是歌功頌德;用novel或remarkable作形容詞來引用別人的論點,有時只是引用時的禮貌,也可能只是先禮後兵的序曲。這些話,沒有一句廢話;對於那些默默爬文又剛好需要寫SCI paper的新手而言,絕對不是口水;畢竟版上有許多人還是學生。至於你為何不明白,你得問你自己!
你說「由他人來評論」,我也歡迎大家評論,但是這不由你決定!既然對我出言不遜,於情於理你依然欠我一個道歉,這回請你不要離題。一個該有的道歉,只會有人給你掌聲,不會有人認為你浪費網路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