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3 wrote:看來檢討被害者在台...(恕刪) 言重了,沒有這個意思。在發表言論之前,我可是把很多資料都看過一遍。或許和各位看法不同,但是我還是認為店家可以有不同的做法,避免意外的發生。
fkang2 wrote:言重了,沒有這個意思...(恕刪) 的確很多餐廳都會自我保護, 不准攜帶寵物入內, 保護自己及其他餐廳客人, 我們當然不會攜帶寵物進去. 但是就算是我養的小狗, 我跟他說[不可以], 他馬上就不會去碰, 雖然很不容易訓練, 只要用心教, 就會有成就. 也許跟這新聞沒有多大關係, 不過這是我養狗的經驗.
20190423 wrote:看來檢討被害者在台...(恕刪) 在台灣不奇怪!!在台灣有些法規稍微注意一下就知道,跟本是在保護起(肇)事者,或減輕起(肇)事者得刑責!!覺得受害者是無辜的嗎,受害者是會有部分刑責的~~
geter0743 wrote:我承認 如果喇叭500...(恕刪) 你和我人生經歷不同,我已經告訴你我為什麼那麼想,有些細節我們都不清楚,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網上有不同的意見我尊重,也有反思,自問發言也沒針對網友酸言惡語,實在不想再為為什麼婦人不賠那 $500 糾結下去,現在網友說人家都合解了,表示都各讓一步,你要怎麼想,你高興就好。
這個媽媽的確是可以選擇往這角度看待的因為這不是刑事問題 那是很小的小孩這只有民事問題而已民事問題是被侵害的那個人要自行舉證是誰幹的以及到底自己的權益受到多大的侵害 換算成真金白銀大概是多少多少且有理有據只要店家沒辦法提出很有力的證據確實是這小孩幹的那這個媽媽很可能就贏了曾經口頭認賠又如何 有任何證據指出這件事情是存在的嗎?也得有才行從片面的事情來說 我認為店家最後很可能只能認賠後續往法院走可能也無法討回甚麼公道法律真討人厭又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