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an 168 wrote:
您是否誤解太多? ...(恕刪)
您是否誤解太多,我是一家南部傳產公司第三代,與汝之所說的代理商是否有其直接證據?
您如果不是突然跟另外一位網友對談之間把 DIY 的作品斥為論斤土砲,我想我不會無事找事。
另外請回去翻翻我之前的 post,我確實並無在 “音響性” 以及“音樂性” 上提出任何的斷言,一切提出的抗辯完全是依據在我們大家看得到的 Afortune 擴大機 內部圖(所在 本棟 第 25 樓..)。你要在主張竊貶斥 “非高價名機”,還是什麼主觀認定的表演問題,這種話如果是在地檢署的調解庭是說不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