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電總局最近針對各種電視盒子、網路電視擬出了新的規定:
1.2015 年初以後發佈的機型中,不可以再允許通過 USB 安裝應用程式。
2.系統中不可以存在任何瀏覽器以訪問網路。
3.不許通過任何手段推送或者允許出現聚合APP、影視網站APP和電臺APP。
4.不允許透過任何手段讓手機可以成為遙控器。
原本考慮下手,如果真的是這樣可能要縮手了。
請問這幾點是否屬實,有版友有遇到的嗎?
sunshinesunshine wrote:
新聞你也信哦?還真...(恕刪)
到時候就看他怎麼搞囉. 又不關我們這邊的事情. 反正一堆已經不給看了. 就別買啊.... 樂視小米市占率又不高. 在大陸連二線家電廠的市占率都不如. 有什麼好傷腦筋的. 況且倒掉剛好, 電視台節目授權又可以賣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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