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於台北世貿資訊展預定了一台LG 42LM6690,訂購時再三與銷售人員確認購買此機可獲贈一台3D攝影機+一些小贈品,請需於12/15前將包裝內回函與發票影本寄回LG即可,但今日應該是該經銷商電話確認送貨時間時,告知要下週12/17以後方可出貨,我反問她那攝影機的兌換時間不就過了,她確說我定購的TV無此贈品,請問該怎麼辦?我可以要求退定嗎?可以求助那裡?感覺我好像被騙了!
tk_liao wrote:昨日於台北世貿資訊展...(恕刪) 你不是被騙 而是LG這次送3D攝影機活動有狹疵 到底是送3D眼鏡還是3D攝影機 那幾台有送那幾台沒送有時候經銷商不知道或傻傻分不清或故意裝傻 而且說真的 這次展場並沒比較便宜 派經銷商似乎錯了
哪一台電視送什麼在活動DM上都有寫我確定42LM6690是有送攝影機的展場拿到的DM上 只有32吋的款式是送3D眼鏡其餘是送3D攝影機但是重點在於!!!!!!!不把活動DM給消費者是要搞屁阿我才剛剛在另一篇文章回文那個人也是在資訊展買電視然後沒拿到活動回函我9號最後一天殺去資訊展興師問罪活動DM回函明明在現場就有一大箱為什麼好像很多人都沒拿到LG的業務回說 可能經銷商送電視去你家的時候會順便給但是我收到電視後就是沒拿到那張DM打電話去經銷商問 也回說不清楚這個活動害得我還要在自己跑去現場一次我覺得如果因你因為電視晚送到而沒辦法拿到攝影機先問看看LG要怎麼幫你特別處理如果還是不行就乾脆退訂抗議吧畢竟在資展買也沒有便宜多少不過就是多了那些贈品
http://www.lg.com/tw/press-release/20121016-cinema-3d-smart-tv-sp應該是12/10 就要以郵戳為憑寄出3D攝影機的申請書了回函索取贈品方式:需於2012/12/10前(以郵戳為憑),將贈品活動回函、發票正本(註明購買機型)、保證書正本(需加蓋店章),以掛號寄回「台北郵政108-60號信箱【LG CINEMA 3D Smart TV 不只看3D、更讓你拍3D】活動小組」收。逾期寄送或未以掛號寄送導致郵件遺失或所附資料錯誤不齊全者視同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