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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A5實驗報告]前進淡水4.0.3---以修改背景圖為例

[HD-A5實驗報告]前進淡水4.0.3---以修改背景圖為例

[HD-A5實驗報告]前進淡水4.0.3---以修改背景圖為例

squashfs1.img 是 install.img 中最迷人的「叢林」。

本文幫您了解如何解開 squashfs1.img、做一個最小程度的修改(改變主畫面的背景圖)、
然後再將它封包回去。

http://electronmania.blogspot.com/2011/10/hd-a5403.html

學會修改背景圖,等於打開了改機大門。




2011-10-25 11:02 發佈

park7 wrote:
[HD-A5實驗報告...(恕刪)


感謝 park 大熱情教學

小弟也把淡水版清潔了一頓

也增加了一些景點

不知道會不會版權問題

遲遲不敢釋放出來

感謝 park兄 教學文 , 小弟目前 更新至 卡薩上海版+ SW3面版開關, 正常使用中.

-----------

也感謝 erise 先前分享 SDK_V4 的 ACRBO 5440 客制版本..

小弟是 該版本 愛用者之一 , 也陸續 幫朋友刷了幾台機子,
反應都是 介面高貴漂亮,IMS 楓林網/卡提諾 簡潔實用, 有高階機種的 fu.

希望 erise能分享你 客制之 卡薩淡水版4.0 , 也可壓縮分檔加密碼..
讓有興趣測試的網兄, 再私訊向您索取密碼...


erise wrote:
...不知道會不會版權問題...


對 Linux 的版權概念我還是很模糊。

基於 Linux 開發韌體的大廠都不忘釋出GPL源碼,例如 WD TV。
國外玩家基於此不斷推出 WD TV 的 unofficial 修正版,
這些應該都沒有涉及侵權問題。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若有人在 WD TV 的一個 unofficial 修正版中加入一些他自己的東西,
就可以說他的修正版「有版權」嗎?這樣好像也怪怪的。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我也不清楚。


Linux的 版權觀念就要 談到 GNU組織 及 Copyleft 概念


相對於 Copyright ; Copyleft是一由自由軟體運動所發展的概念,是一種利用現有著作權體制來挑戰該體制的授權方式,在自由軟體授權方式中增加copyleft條款之後,該自由軟體除了允許使用者自由使用、散佈、改作之外,copyleft條款更要求使用者改作後的衍生作品必須要以同等的授權方式釋出以回饋社群。

所以 基本上如果 使用 開源軟體(如 gcc) 的 衍生產出 也必須 開源給別人用.

pandahsu wrote:
SDK_V4 的 ACRBO 5440 客制版本


此版其實有Beta版,只不過沒有聽說有什麼特別需求

所以就暫時不釋出了

至於 卡薩淡水版4.0 此版客製化 其實非常類似 ACRBO 5440 客制版

精簡檔案空間 + 我自己習慣的頻道

差異在此版PPS可以使用

若沒問題在分享給各位試試看

至於要不要加密 我想不用啦 因為小弟怕麻煩 XD

只不過到時要低調點就是了

畢竟此版韌體是修改市售的版本 並非同好的版本
就版權問題我認為:
以 A 公司的 韌體 加上修改加強的東西再刷回 A 公司的機器。就感覺來說 A 公司會 睜一眼 閉一眼 。(因為這是幫 A公司推廣)

但是

以 A 公司的 韌體 加上修改加強的東西再刷回 B 公司的機器 。我想 a 公司會跳腳吧。


這種東西只能討論。不能公開吧。


linux 是 gpl 這沒問題。問題是 播放機 裡頭有私有圖片。scripts。跟最重要的 none open source 的 dvdplayer 這個在播放機最重要的程式。

asakous wrote:
以 A 公司的 韌體 加上修改加強的東西再刷回 B 公司的機器 。我想 a 公司會跳腳吧。


這就是我顧忌的地方

小弟玩不起此遊戲阿...

好吧~ 想要的私下說吧

那我自己 release 上海版卡莎布蘭卡0608韌體 增強版

有心人士 在自行淡化吧...
copyleft 觀念:
任何散佈 (無論有償或無償) 軟體的複製版或修改版的人,
都必須將作者賦予使用者的自由傳遞下去,任何使用者不得剝奪更下游使用者的自由。

傳遞自由或自由傳遞是copyleft觀念的重要元素。

任何人、任何廠商,如果是因為在copyleft軟體中加入自己的東西就宣告自己擁有版權並
意圖阻止他人散佈,其實就是中斷了傳遞自由或自由傳遞。


討論:
任何人、任何廠商在copyleft軟體中加入照片、加入獨立開發程式,他們確實擁有這些「照片」
、這些「獨立開發的程式」的「版權」,但是他們還是不能阻止他人傳遞自由或自由傳遞的權利。

也就是說:
你如果單獨抽出這些這些「照片」、這些他們「獨立開發的程式」來做其他用途或單獨散佈,您確實是違法的。但是你如果是「整包」散佈,就沒有違背copyleft 的精神,也沒有違背法律。


是不是這樣?


park7 wrote:
copyleft 觀...(恕刪)


若是這樣的話 , 廠商就不必研發了
馬上可投入 apple iphone ; 搭windows pc , notebook 大量生產
Realtek的SDK/OS並不是G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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