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98年7月買台日本大品牌52吋液晶電視,買來半年螢幕外框表模起泡,水貨進口貿易商宇*派員收回重新處理99年8月(剛過保固期),發現電視看一看會自動斷電無法開啟電源,還是打電話請貿易商修理。經收回檢視給的答覆是面板損壞,更換要六萬多(新機三分之二的價格)。個人第一次買液晶電視,我不知道液晶電視買不到一年半就說面板損壞,這樣是正常的嗎? 還算是個人倒楣? 還是買水貨就是該如此沒保障? 還是當時買到的就是拼裝機(裝機時沒經驗未檢視出貨證明) ? 個人不解,請教板上各位大哥能給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