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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衛星共享的界限在那裡呢?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6820x112010100600093,00.html
小耳朵偷衛星訊號 房東判無罪

中國時報【廖素慧/嘉義報導】


國內第四台出現致命天敵!原由頻道商發射給第四台的衛星訊號,遭坊間業者研發的碟型天線攔截解碼後,以低廉價格提供民眾收視;六家電視台及三家製作傳播業者自認遭侵權,聯手控告嘉義中正大學附近五名裝設碟盤的房東違反《著作權法》,並求償共二億。


嘉義地院法官以「合法收訊,並非公開播放」為由,判決房東無罪、求償駁回。全案可上訴。


嘉義中正大學附近民營學生宿舍林立,每間宿舍屋頂衛星小耳朵盤盤相接。這些衛星小耳朵,都是由坊間業者販售給房東,再由房東以機上盒分配給每間出租套房的學生收視,由於房東每月只須付三百元維修費,加上頻道多達上百個,甚至可以看到大陸節目,廣受房東及學生歡迎,也讓當地合法第四台業者損失慘重。


不過,這次提告的並非第四台,反而是發射衛星訊號的頻道商八大、三立、中天、年代、緯來、東森等六家電視台,以及聯鑫行銷、聯意製作、優視傳播等三家公司提起自訴,控告賴姓、吳姓等五名學生宿舍負責人違反《著作權法》, 除了優視傳播之外,其餘八家公司並附帶請求侵權民事賠償,每名房東各求償五百萬,共二億。


九家業者指出,五名房東在民雄鄉各自經營五棟學生宿舍,未取得九家業者公開播送權,擅自以衛星碟型天線接受電視台頻道訊號,提供學生收看,已侵害他們所專屬授權的著作財產權,警告之後,仍舊我行我素,並未改善。


五名房東則辯稱,他們是向「星際傳播公司」購買智慧晶片卡及碟型天線後,接收衛星節目,業者保證是合法,他們並不知道有侵權。


法官審理認為,星際公司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核准之合法業者,合法經銷販賣智慧晶片卡。五名房東也未構成公開播放,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釋,此為合法傳輸架構。法官認為,電視業者無法逐一提出節目著作權合法授權契約,舉證不足,侵害《著作權法》之訴,難以認定。


據了解,這類侵害著作權之訴訟,在嘉義已有二、三起,地院先前也都以駁回做判決。





不知, Mobile01 有沒有神人可以為 "共享" ,下個最好的註解呢?
不然 "沒有歡樂多多, 反而煩惱多多"

2010-10-06 16:54 發佈
如果真的是買星際傳播的直播衛星服務, 那本來就是合法業者不是衛星共享,
若真有侵權, 那應該是去抓直播業者, 而非找收視戶的麻煩.

星際傳播就是華人衛星, 使用香港亞太2R的KU轉頻器提供直播服務,
頻道內容可參考: 76.5 TELSTAR-10 亞太2R
希望可以普及...

趕快來大台北吧!

請管委會來架衛星了!
看到有線業者吃鱉就是爽~
alladdin wrote:
http://new...(恕刪)
mercedes wrote:
希望可以普及...
趕快來大台北吧!
請管委會來架衛星了!


華衛全部套餐的年費不低, 首年好像要7,200的樣子.
而且一台電視機就要一台接收機, 家中有多台電視就要買多台接收機(及智慧卡).
SYNTAX_ERROR wrote:
如果真的是買星際傳播的直播衛星服務, 那本來就是合法業者不是衛星共享,
若真有侵權, 那應該是去抓直播業者, 而非找收視戶的麻煩.
...(恕刪)

我是很懷疑"房東每月只須付三百元維修費"不是用共享的...但也有可能是真的....

不過法律的問題就在於...勝之舉證之所在.....敗之亦舉證之所在......要告人蒐證不完全......就有可能會被串證且事後又咬一口....

"聯手控告嘉義中正大學附近五名裝設碟盤的房東違反《著作權法》,並求償共二億。".....若官司敗訴確定....那不就有可能被反控污告......民事求償變一半好了....一億的進帳對房東也是一大筆錢
敝人對著作權有興趣,

想跟01大大, 討論衛星訊號的著作權問題.

節目業者, 利用大氣, 傳送他們的內容物. (基本上是到處傳撥)

任何人, 都可以接收到, (就像下雨, 一樣, 任何人喜歡, 就可以去淋雨, 或接雨水來喝).

今天, 假設, 我是個老百姓, '傻傻的'架了小耳多, '傻傻的'接受了不知名的訊號, 然後, 傻傻的解開了訊號, 居然是A衛星節目. 這時, A 公司如何指控我盜取他們家的訊號? (他怎知我在天空亂撈的東西是什麼? 他如何證明, 他擁有我撈到的這些訊號? ),即使他擁了這些訊號, 很有可能, 他根本放棄著作權 - 歡迎大家接收...(不然, 幹麻打衛星, 然我隨便撈到? )

(這不像是我偷接有線頻道業者的線路, ....衛星訊號, 在空中飄).

我買台收音機, 打開, 我就聽到了廣播....廣播公司, 不能跟我收授權費吧?,,,

當然, 我知道, 收訊號, 跟把收下了的訊號, 再去賣人. 是有程度的不同,

各位大大, 來接文吧, ..




郭賴瑞.
哪邊有相關資料阿
雲林在嘉義隔壁因該可以裝的說

一個月300只裝一台電視也爽

不過不可能啦

沒看到是"房東"裝的嗎

那麼可能只裝一台電視

我找的星際傳播公司都是在台北說
是那家嗎
這次改版簡直是濫到翻濫到底
LaTheTraveller wrote:
敝人對著作權有興趣,...(恕刪)
我買台收音機, 打開, 我就聽到了廣播....廣播公司, 不能跟我收授權費吧?


看各國的規定或制度....
像日本的NHK, 南韓的KBS, 還有英國的BBC
只要是電視機接收了這些電視台的訊號就得付收視費用.

台灣沒有相似的制度, 所以除非是像樓上網友提到的"共享"或"破解卡"
這種蓄意破解系統業者的鎖碼或干擾碼來收看付費頻道行為,
不然接普通收機就能收, 無鎖碼而且免收視卡就能收視的都不算侵權.
所以像大愛電視台, TVBS, 民視等許多電視業者在衛星上播放的頻道都不鎖碼,
甚至還會在官網上公佈接收的方法.
除非是像樓上網友提到的"共享"或"破解卡"
這種蓄意破解系統業者的鎖碼或干擾碼來收看付費頻道行為

也就是這個...會形成違法嗎?
現在國內應該有很多人...都會煩惱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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