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海信播放機可能快要緣盡了。
本來我對播放盒這種東西完全不懂,直到去年我買了台灣的藍X奇機後,
就開始對這種可以接到家裡大電視的小盒子很感興趣。
在Mobile01爬文了一段時間後,才知道原來大陸的播放機這麼屌,
於是我在網路上買了一台海信mp801h
詳細功能我就不說了,畢竟也不是什麼新機種。
在我自己使用過後,我認為這台播放機的CP值很高,
還可以連到藍媒社區去下載片子,但價格只要台幣3千左右。
所以我後來又去訂了10台回來,準備在拍賣上販售賺點手續費。
接著,神奇的事情就發生了。
昨天突然收到一個人的來信,內容如下
你好: 你的這個拍賣商品"海信 Hisense MP801H 藍光全能播放器 支援迅雷看看 支援RM/RMVB / AVI / MKV等全格式 再送HDMI線".已經觸犯了台灣的商標法了.請現在立即下架.以免觸法.謝謝!!
這真是讓我大吃一驚吶!!
海信播放機不是大陸的品牌嗎?為什麼會觸反到台灣的商標法?
真的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不知道有哪位大大能幫小弟我解答,因為我對於法律實在是完全不懂呀~
唉.....
不過我想事出必有因,看來距離下架的日子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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