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竟然在前一天取消調解,改直接告我(相信他應該是有回來看這串樓的留言才會變更方式...)剛好我也沒接到對方取消調解的電話,白跑了一趟台中地方法院但也因為如此,就順便在地檢署直接按鈴控告『加重毀謗罪』依行為人在指摘或傳述所使用方法之不同,而將本罪分為普通誹謗罪與加重誹謗罪:行為人若是以言詞或舉動為之者,構成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之普通誹謗罪;如果行為人之指摘或傳述是以文字或圖畫為之,例如刊登雜誌(院解字三○八二號)、印發傳單(院字二六八五),即構成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二項之加重誹謗罪,因為寫成文字或畫成圖畫,流傳上顯較單純以口頭方式為廣。
3c3ctw wrote:樓主竟然在前一天取消...(恕刪) 蠻支持你提告的畢竟商譽是要靠自己去保護的之前做電商也遇過爛客人後來也是乾脆提告比較快不然這種事對商譽真的影響很大呀後續的結果希望還會在這邊公佈呀很好奇這個客人到底想怎做也能拿出什麼對他有利的證據
更新一下狀況!今天收到要開庭的通知單,法官五日內要我先寫答辯狀....紅色框框是對方指控,經詢問師傅,師傅回答對方根本沒詢問這方面事情,也完全捏造,答辯狀是寫白話文方式去跟法官講來龍去脈嗎?不知道版上有沒有法律相關人員可以協助。
3c3ctw wrote:更新一下狀況! 今天...(恕刪) 看來你要拖LG下水比較有利讓LG出示證明是安裝後人為造成PS>LG應該有法務人員編制吧PS>原告把LG鑑定的人為造成指向安裝工人了吧?或者把紅框部分拖安裝工人下水當庭對質你就照實寫出你跟詢問安裝工人的對話最好是安裝工人願意出庭跟原告對質
我是樓主~上次發表完後來比較忙沒上來看~看了一下~想必上面有很多小蔡電器的打手~會用打官司是因為交給消保官申訴沒有用~因為調解會小菜電器 米米實業有限公司的老闆他都沒有去~因為沒有強制力~沒有法律約束他不會在意的~請律師調閱紀錄他去年也打過兩次官司的~他應該很有經驗~畢竟資本額有3000萬元的他不會在意~不過卻為了賺這6萬多~幾度威脅恐嚇我~我不想做一個吃悶虧就要乖乖承受的消費者~又要被誣賴是人為的~多花錢請律師比電視還多的錢~只希望法律可以還給我一個公道~一個名譽~知道電視本身的瑕疵卻要誣賴消費者和壁掛上面~我根本沒有要請師傅要用壁掛~小蔡卻一直癥結在那上面~我也要告你恐嚇~一開始我就是要退貨從來沒有要換~這種品質再來一台又壞又要再打一次官司嗎?小菜卻不理不睬態度惡劣~還公布我家的照片~我也要告你侵犯隱私權~你官網寫的可退換都是不實廣告~我會再幫你宣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