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tliu wrote:
你所說的正好凸顯問題...(恕刪)
可是,缺乏管理能力,不能拿來當做不核發執照給有意願進入市場的人的藉口,
新聞頻道要站在公平立場,言論自由必須受到基本的保護。
在壹電視取得執照之後,你可以用最嚴格的角度來監督與管理,
但是你不可以因為他「也許」會播放不良內容當做藉口,拒絕核發執照,
這種自由心證的極權方式,完全違反民主程序與價值。
中華民國官員的通病。
對於還沒有發生的事情自我腦內補完,怕的要死,這邊擋那邊擋。
但是對於已經發生的事情,卻沒有放任一再發生或毫無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