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_xbox wrote:
大家對於"勝出"這字...(恕刪)
空間問題,我覺得還是個大迷思。
若以傳統三管內投影機來看,要作到60吋內投影,機體厚度在沒有新的投射技術開發出來之前,體積當然是龐大無比,光深度就有可能達到60公分或以上!別說台灣,在北美一樣被人嫌棄。
但是數位內投影機的高亮度、高對比、薄型化發展,早已經沒有這一類問題了。
話說回來,有多大空間就用多大的顯示器(電視),這是不變的道理。當你需要60吋的顯示器時,就表示你的視聽空間足以容納60吋顯示器的大小。當你家中裝潢沒辦法配合,你當然只有去買小電視來放。
台灣家庭的起居室中(客廳)的代表性家具,除了沙發、茶几之外,便是那個「附設擺洋酒、小飾品的電視櫃」吧!這個家具櫃,真的是大尺寸顯示器的終極殺手。家裡裝潢先作了電視櫃,再來選購電視時,你的選擇已經不多,別說內投影機了,大尺寸的液晶電視,就算再薄,一樣塞不進去。
如果在裝潢之初早已考慮到要裝設大尺寸(50-60吋)顯示器,你自己或設計師當然就不會去買那種現成的,只能塞一台32吋電視的酒櫃。大多數人的家庭的考量都現有裝潢為優先,遷就現況的結果,就算能負擔大尺寸顯示器,最後還是只能買32-37吋的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