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台要進步修掉一條法令就好了,那就是一個區域只能有一家業者的惡法,以前這間看不爽隨時可以換別間,那時候一年收費不會超過2000元,維修人員處理速度又快,現在呢?真不知道是誰制定這條法令的。\\\\\\\\這條惡法是我們萎大的利委諸公立滴各區域catv公司的幕後老板當然是.....
hyl1234 wrote:那就是一個區域只能有一家業者的惡法, 什麼時候有什麼這條惡法了?http://blog.udn.com/maven111402/2829145現在的問題, 是沒有限制,所以大財團有能力併到每個區域只有一家,那裏有"限制一個區域只有一家" 的法律...舊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訂定系統經營者與其控制之系統經營業者,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數的1/3、行政區域經營者總家數的1/2與全國系統經營者總家數的1/3。希望能藉此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新法《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 是取消限制,"但在《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36條卻將其限制完全取消,而改以自然地理環境、人文分布、經濟效益、技術發展現況、產業競爭條件、使用無線電頻率者的使用效率與當地民眾視聽需求為考量事項。"(引用 的 blog 是今年的2009/04/08 13:38:36還寫 "草案" .... 通過了嗎?)
應該先把必載這種法律改掉吧早年無線電視台當道的時候政府為了推行第四台(這種要付錢又要多裝一個黑盒子的怪東西)所以規定有線電視平台必須載有無線電視讓收視戶可以在裝設有線電視後一併觀賞無線電視但是現在時代變了有線電視頻道(應該說衛星電視頻道)一個比一個節目豐富無線台完全被比下去缺錢的惡性循環夏只能去賣長高藥、豐胸藥、把數位頻道弄成3個好賺廣告費結果依然是打不過衛星電視頻道最好的辦法是讓無線電視不成為必載然後以各種方式確保無線電視的收視率例如:1. 合資的劇集(偶像劇等)應讓無線電視台先行播出,保障收視率2. 政府的補助3. 推出能與第四台區別的品質(例如流量達一定水準的HDTV)當然以上要實行一定會有過渡期和陣痛期但是台灣的惡性收視習慣也不是一天造成的要改當然也要時間如何讓台灣的家庭認清第四台的品質真的很差才是真正要努力的但要是第四台能夠提昇品質也未嘗事件壞事多元收視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