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在懶得跟 case s 打嘴炮 !! 也不想跟 case s 打嘴炮. 請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47&t=1367553&m=f&p=16 第 154 篇, 及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47&t=1367553&m=f&p=17 第 163 篇, 因為我期許我自已謹言慎行, 我相信 case s 如果合乎公平正義, 自然有人會出來挺, 只可惜,我看的到情 況並不是這樣, 所以個人造業個人擔, case s 自已如果有體認就好, 如果沒有, 也只好在他自已的人生中 好好體會, 集品戰線已經拉到 e週刊了, 我認為 case s 也應該將戰線拉過去才是, 不然他這麼努力, 以 e 週刊的影響力, 就不讓他給遜掉了, 我才會留那短短的一句, 真是不應該, 又去惹塵埃, 我自己要再努力自 醒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