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 wrote:
2009-03-07...(恕刪)
進口稅則號別8258.12.90.號,稅率12%,按彩色電視機從價課徵13%之貨物稅

電視光引進台灣稅金就25%
還有台灣公司人事管銷~總要請員工吧
還有保固維修 面板2年機身一年 和索尼同一家服務公司 新宇科技
還有行銷廣告費
以上零零總總都是成本~
Samsung LN40A650
http://www.amazon.com/Samsung-LN40A650-40-Inch-1080p-120Hz/dp/B0014175NE
1058.99 美元 = 36826 新台幣
就美國銷售這台來說
36826*25%=9206 光銷售一台就要繳這些錢給台灣政府

36826+9206=46032
統一發票 5%
46032*1.05=48333 含稅價
建議售價是可以殺價的算10% =6690
還有贈品行銷費 =5000
保固維修費=3000
經銷商利潤=2000
台灣這台建議售價66900-48333-殺價6690-贈品5000-保固維修費3000-經銷商利潤2000=1877賣這台在台灣沒有賺這麼多啦!

36826*25%=9206 光銷售一台就要繳這些錢給台灣政府勝利
--->稅不是這樣算的吧...進口稅的部份會以進口商拿到的invoice價格為依據. 台灣三星進口時的invoice價格不會跟Amazon的零售價一樣吧!
36826+9206=46032
統一發票 5%
46032*1.05=48333 含稅價
建議售價是可以殺價的算10% =6690
還有贈品行銷費 =5000
---->這個數字不應為銷貨成本, 應為經營市場的行銷成本. 如要列入銷貨成本, 那就是強迫消費囉. 因為消費者並不一定想要贈品啊.
保固維修費=3000
經銷商利潤=2000
台灣這台建議售價66900-48333-殺價6690-贈品5000-保固維修費3000-經銷商利潤2000=1877賣這台在台灣沒有賺這麼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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