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廣法都限制有線電視系統商僅能占全國總戶數1/3
MOD當然也會朝這個方向修法
未來還會修法放寬讓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跨區經營(一個縣市為一區)
MOD全區經營已經比有線電視還優勢了怎可能讓他通吃
不可能放任MOD獨大當然會修法限制安裝總戶數
半買半送或是優惠的好時光已經漸漸不在了
想當初MOD還是送人裝的
後來+10元到目前+100元
這種好時光只會越來越少
你也不敢說這種好時光會永遠持續下去
目前已知無免費送人裝MOD和+10方案了
一兩年後再來看看還有沒有+100元的MOD
除非MOD裝機戶沒有起色不然只會越來越貴這是必然的
到時候你唾棄不削用別人還是會裝不差你一個
因為總戶數限制就是少少的200多萬戶
就像中華電信網路高貴很多人不削用但他也不差你一個
人家還是經營的好好
別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地球不會為你而旋轉
為了建立有線電視市場公平競爭機制(翻成白話就是避免有線獨大又擺爛)
NCC修正了法規,將固網業者跨業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業務合理納入管理,同時也開放電信業者跨業經營有線電視產業,僅中華電信提出申請。(原本是不得跨業經營)..
自此有了MOD的出現
從出發點來說,NCC為了避免有線電視台長期壟斷資源卻無法提升對應的服務(要知道第四台的老闆都是哪些背景)..所以修法開放了跨業競爭..同時也開放有線業者跨區經營..但市占率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的1/3。
而且也明定未來新進有線電視業者,必須以數位化技術提供服務,現有的經營業者必須在下次換照前完成數位化。依照目前時程規畫,希望在民國一○五年換照之前,讓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達到七十五%以上,最慢必須到民國一○八年才會完成。
立法的過程由於牽涉到很龐大的利益,引發了不少紛爭,但大方向至此已底定,從好處想,有了MOD的加入競爭,多少可以鞭策第四台的提升,否則我們不知道還得忍受多久的低畫質媒體。
按照這個原則,只要MOD的訂戶越多,有線業者的水準就會越來越提升,雖然MOD(誰叫當初只有中華電信申請)到目前為止有許多地方還不是令人滿意,但比起有線業者,卻是好很多了。
簡單一句話:如果沒有競爭,有線業者就會繼續擺爛下去..
附帶一提,雖然有線業者長期沒有提供優質的數位節目給觀眾,但本質上這是個商業行為下的市場機制,原本就沒有法令規定有線業者必須提供數位節目(這些頻道是有線系統商擁有),對照起亞洲其他的國家(日本與香港皆達到100%、南韓為22%、大陸將近50%),台灣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時程遠遠落後給其他國家。因此決定在今年6月30日關閉無線類比頻道。希望藉此漸漸帶動有線業者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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