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僻達人 wrote:
你懂不懂得我說的為什...(恕刪)
因為法律(有線廣播電視法)只保障有線電視可以不受著作權法的限制,
"免費"轉播無線電視(類比)頻道, 但MOD則沒有相關的法令"保障"它.
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 37 條 (基本頻道之提供)
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依法設立無線電視電台之節目及廣告,不得變更其
形式、內容及頻道,並應列為基本頻道。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得變
更頻道。
系統經營者為前項轉播,免付費用,不構成侵害著作權。
所以NCC才要修法, 看是MOD也納入免費及免責的"保障",
還是全部回歸市場自由競爭, 連有線電視也不能再免費"必載".
MOD上無線台的偶像劇或是歌唱比賽會被蓋台, 主要是這些節目都是有線台和無線台合資製作的,
這些有線頻道業者(X立, X大)和第四台業者關係良好, 不願意授權給MOD, 或是授權金開很高.
MOD拿不到授權就不能播出, 所以只能自已動手蓋台, 以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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