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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KEA推出Smart TV跟電視櫃、音響、播放機 All-in-one(你以為電視是重點?)

Tom1726 wrote:
iTunes 的部分...(恕刪)


可能你沒有在iTunes上買音樂、管理、加上iTunes Match的體驗,你不了解為什麼蘋果可以靠這個大賺特賺。簡單地來說,就是它幫你省了太多功夫。學生時間不值錢,但是等到你的時間值錢的時候,你寧可去花錢買到品質穩定、編排完善的音樂收藏。它節省了你去找檔案、改檔名、轉格式......的時間,更別說有很多檔案的品質根本就是有問題的。這些特點早在iTunes當年開始賣音樂的時候,Steve Jobs就講得很明白了。而且這些東西在蘋果的產品之間發揮的無縫體驗,絕對是你用過之後才會了解的。

這就是生態系的威力。IKEA也想要套用這種模式,現在就看他們的策略跟執行力如何了。

至於你懷疑Apple電視的部分,除非他們大腦壞掉,不然你說的問題絕對就是他們賺錢的原因。因為他們能夠解決別人認為解決不了的問題,所以他們賺到翻掉。

當然還是有一些人靠「下載」東西「省」了很多錢,就像是那些用Android搞刷機的一樣,沾沾自喜自己技術有多厲害,其實都是建立在這些人的時間不值錢的基礎上才成立。時間值錢的人會去搞這些嗎?用膝蓋想就知道了嘛。
Apple=王道 機器人=抄襲 窗戶=死定
mobisucks wrote:
可能你沒有在iTun...(恕刪)


我就不多說了
Apple TV 那個Box的銷量說明了一切
他真正吸引人的 大概是他的Air Play功能
你也可以看看有多少使用者是想把他JB後裝XBMC
我覺得要說服你這種蘋果粉絲大概很難 (從你簽名檔的蘋果王道來看)
還有你這種財大氣粗的想法
電視的利基點不在於有多少"有錢人"看到 而是有"多少人"看到
這些有錢人也許消費力極強 但在這種情況下有優勢的是那種精品類的產品做廣告有效
但普遍上來講廣告最大的投入資金是來自各式各樣的普通商品的廣告
不要總是以有錢人(時間值錢的人)的觀點去看世界
至於Apple總是把複雜的難題解開
我倒是很納悶這想法哪裡來的
iPhone 4 的天線問題怎麼來的?
不要跟我說那只是一個小問題 不礙事(我最討厭這種護航)
有設計瑕疵就是有設計瑕疵
以稍微有點射頻跟電磁學基礎的人來看
iPhone 4 的全金屬機身 根本就是笑話一則
還想靠挖個縫逃過屏蔽效應
當時境然還稱之為 "我們想出的前衛天線設計"
古早時期的Macintosh也把產品線弄到太複雜搞死自己
他們曾搞砸的產品也不是沒有
過去有的一個30'螢幕 也是撐不了多久 就決定放棄產品線
真的拜託別把Apple神話 他們也是會犯錯的


PS 我將不再回應 認知上就有問題我想溝通起來很辛苦 我只能說Apple所做的決定 不是全部都對的 有時候只是公司內部不斷在想打出新的藍海 但翻船率也不怎麼低

Tom1726 wrote:
iTunes 的部分...(恕刪)


哇,眼睛只是離開幾個小時就發展出這麼多意外地討論
小弟純粹就事論事,就姑且不管底下各討論出現的情緒性字眼
首先,其實我回文裡只有提及數位「媒體」檔案(digital media files),其實沒有要把「軟體」(software)通通包進來討論
不過既然大大提到了,就一起吧

在數位媒體這一塊,其實不甚同意您所言,「iTunes store能成功多少要歸功於盜版的猖獗」
因為很簡單的只要去mapping目前世界上所有還不能進行線上購買數位媒體交易的iTunes Stores
就發現這些「擺腳」stores的所在地幾乎是盜版猖獗的國家(我沒說台灣什麼噢~~~)
plus,美國是apple的根據發源國,自然不同於一般情況
盜版的確會扼殺一個國家創意與內容產業的發展,但是為什麼盜版會發生!?當然新科技是最大幫兇
但真正行為的動機在於終端消費者不認同內容產品的「定價」:消費者所得到的效用與合期待的不一致
所以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投向盜版的懷抱
因此,要有效解決盜版,要從「定價」著手,同時顧及消費者所獲得之最終/總效用
這也剛好解釋了學生對於盜版軟體的使用與解決方法

如果經濟學的名詞看起來沒感覺,那這例子或許比較容易理解:
天龍國的物價向來跟天一樣高,很多在此討生活的人為了減少負擔而選擇到只有一河之隔的鄰國置產定居
但是相信會為了那十幾塊的價差,而甘願每天捨棄樓下早餐店而大老遠的騎到河的另一端吃完早餐再回家的人,幾稀!

回到正題

新科技(數位化)讓盜版變為消費者可以選擇的選項。當時的媒體、內容產業基於自身利益考量選擇站在抵制對抗的一方,而忽視了一個人類歷史的通則:新科技對於人類生活的影響,通常是一個不可逆的發展!但Steve Jobs看到了(其實個人比較偏向SJ早已預測、規劃出)此一發展,並順勢搭上順風車(雖說是順風車,但apple也是花了很長的時間、很多的手法來「養成」它要的消費者,這是很多短視近利的廠商所做不到的),不應該草率的認定「盜版」跟「數位交易平台, i.e. iTunes Store」之間的因果關係!

對於video content,數位化HD的發展早已是公認的趨勢,Home Media/Entertainment Hub也一定會發展起來,只是時間問題,因為還要看包含法規、網路建設、新科技等外在環境因素(法規其實很重要,卻常常被忽視!譬如cam4的線上免費業餘成人表演,我們的主管機關應是誰?)

至於apple是不是勝算最大?目前看起來是!因為它掌握各項成功的因素(硬體終端、軟體平台、交易機制與服務),內容部分雖然還需要仰賴他人,但是所謂西瓜靠大邊,再笨的CEO也該知道與其自己花錢耗時間建平台養客戶還不如利用現況早一步卡位。而且別忘了,apple是滿手的現金阿!當然為了喝牛奶而開一座牧場不是很聰明,但對apple來說也是一個可行且可負擔的選項

以現在apple tv上看得到的內容而言,幾乎所有叫得出名字的大製作公司好像沒有缺席的,而且不僅傳統媒體,連運動產業也有動作,包括NBA、MLB都已經進駐atv,只要有它們線上會員就可以直接在電視上收看,很方便。還有盜版對於Digital Home Entertainment發展的影響應該不如它對於傳統音樂產業的影響,原因很簡單:高畫質的數位內容檔案量相較於目前家戶平均所可以使用的網路頻寬來說過大,而且對一般民眾來說皮鞋成本過高。白話一點,要找到品質保證來源穩定的盜版源沒有那麼簡單!還有時間跟經濟效益上的考量:看電視不是很隨性的嗎,就是要選擇多、能隨心所欲的轉台才叫看電視吧!而且而且,看HD是會上癮的,餵過眼睛吃full HD再回頭看一般的cable,怎麼看怎麼不爽!不信的可以自己試試

以上所言,都是以美國為發展場景!至於台灣,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決不會跟人家逆道而行啦

----------我是分隔線-----------

四點了,總算把該說的打完....orz~~~~

現在換說心裡話

小弟其實出身再理工也不過的環境,當過狐狸也做過青蛙

大大說的東西,小弟是完全瞭然於心

只是或許有一天大大會有類似的體認:「沒錢」不是一切行為的免死金牌!不管情理法都是一樣

特別是當你發現用生活、家人朋友還有一顆新鮮的肝來換來的是不成比例的金錢報酬與滿街跑的山寨品

就會開始認同對智慧財產做保護的理念與需要

again,數位商品的價格高低是可以討論的,也是可以用市場機制去改進的,如同實體商品一般

但是「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一定要慢慢建立起來

因為付了合理的使用費,不僅保障了你欣賞的內容創作者的生計,同時取得自己合法的使用權

對得起創作者也對得起自己,不是很開心嗎

其二,其實小弟覺得,行銷的傲慢遠好過於科技的傲慢

因為好的行銷是要從消費者的需求根本來著手,所以好的行銷對消費者來說,容易獲得更多的滿足與效益,自然會得到消費者的共鳴

如果反過來,讓科技的發展牽著鼻子跑,往往只會變成規格戰,而忽視了消費者最根本的需求,其實最後很容易被市場淘汰

要舉例嗎?請參考各大mp3 player廠商與apple iPod 之戰

而且老實說在台灣社會,往往應該都是科技的傲慢凌駕于一切,不信大大可以問一下已投入職場的學長姊,PM與RD之爭,通常最後是誰贏?PM還算不上半個行銷人呢

那位什麼台灣的工程師都該做到死?是我們自己把決定權奉送給別人好換取那一趴兩趴的毛利

是我們自己跳脫不出過去的思考模式而壓縮了自己的生存空間!

以上

補個東西,雖然整個討論已經跟IKEA好像沒關係了

本人實在很不喜歡無端歸入果粉大軍

實際行動上我也看起不像,至少出很久的iPhone 4S都還沒投入我的懷抱

的確,apple所給我的聯想與體驗都是愉快地

可是小弟真正崇拜的是那個已經成仙去的SJ

他完成許多看起來很不可能的事

包括堅持自己對軟硬合一的理念以及長達十年卻又完美執行的王子復仇記

很多事情在當下看起來只是單一事件,但事後回顧你才會發現這些都只是其中一個階段的完成要件,或是更策略性地講,是一步棋、一個子

不得不對他的深思熟慮佩服得無體投地

可惜他那麼早離開,要不小弟實在很期待就竟在他腦袋裡的藍圖會改寫掉多少現今的產業生態與版圖

一個只具備基本功能的陽春mp3 播放器,吹響不可思議apple起死回生之序曲

一個設計來便於旅行攜帶的小型AP,是現在當紅技術air play的先行者

一個據稱當初只是做好玩的計劃,卻意外成為完成當年對手陣營要撲天蓋地的(seamless)雄心壯志的最後一塊拼圖,幾乎!

誰想得到,從A4牛皮紙袋裡拿出的,會是當今最夯的筆電?

有誰會想到,一個別人失敗得一塌糊塗的產品,硬體配備以現今的技術來說只能歸為消費性電子產品等級,卻在短短一年間改變了很多人的生活習慣,愛用者從學齡前兒童橫跨到銀髮族?

又有誰想得到,一個生產終端電腦的公司,一舉跨行幹掉了原本mobile devices industry的前三大巨頭?

當我們很辛苦賣命用健康來保六保五,或許還暗自竊喜今年在大環境欠佳的前提下,AGM上面還能多少提出紅字給股東看時,有人注意到嗎,2011全美零售業實體坪效排行榜上,第一名的水果店,平均坪效是第二名的近兩倍、第三名的近三倍(T牌與C牌,都是luxury goods/fashion industries )

還有trackpad, app store, gesture.........

創造這麼多不可思議、這麼多傳奇的人,怎麼能不佩服!?

簡單說「果粉」,小弟還覺得污辱了Steve Jobs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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