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各位大大
抱歉一陣子沒有上來更新
沒有即時更新的原因 在後面會說明
沒有登入記錄 是因為我設成一個月登入一次
所以大概我每次開電腦就自動登入了吧
我先澄清一下 我沒有被摸頭
否則當初那個100萬的文件 直接簽了事情就解決了
在12月初 我開始跟新禾的人交涉之後
基本上他們一開始就傾向同意XX的動作 只是不願意承擔 廣告不實 這個罪名
之後的幾次來回 大都是在討論協議書的內容
他們最多是肯承認
"該份爭議DM 措詞不當 導致消費者誤會"
所謂措辭不當 當然就是指"東芝獨家Meta Brain CPU"的那句話
他們願意將這句話列在新版的協議書裡面
但還是要求我要對該份協議書的內容保密
也就是不能在網路上公開已經XX的消息
這個限制仍然被列在新版協議書裡 只是少了罰款的字眼
事情到這裡
原本最理想的狀況 要新禾出來公開道歉 全面退換貨之類的
看來不是那麼容易達到了
如果我把新的文件給簽了 自己成功達到目的 答應從此禁聲
未免太過對不起版上跟我同樣也是受害者的大大
所以我還是堅持不願意簽這個文件
就是想保留發言的權利 把我的經驗分享給其他版友
我沒辦法靠自己力量打倒大鯨魚
至少有機會能通知其他蝦米同伴們
為了這一點 又來回交涉了幾天
一度談判破裂
該位新禾人員堅持 不簽文件就沒辦法XX
我也堅持寧可不XX 就是要保留發聲權
最後達到的結論是
對方同意不簽文件 我也 口頭 上答應不在網路或媒體公布已經成功XX的消息
然後在12/7(五) 由我自己本人
把東西運到購買的地方 完成XX的動作
當天還有點小波折 讓我覺得 集X社的服務真是XX 細節就不說了
之所以沒有馬上上來更新 還有在這篇文章中XX很多
是因為雖然沒有任何書面文字的限制 我不能公開
但畢竟口頭上與對方有約定 我想還是給一點尊重
希望各位大大見諒
另外 我看版上有版友之前在醞釀要發起連署 向消保官反應等等
我個人是非常支持 畢竟有敢說話的消費者才會讓廠商比較不敢亂來
如果覺得力不從心 退而求其次只想要求XX
也要好好保護自己的權益 不要答應簽什麼罰款的文件
畢竟家裡有台鳥電視 總比不小心為了它賠了幾百萬來得好吧
最後
感謝各位與我並肩作戰的版友 也感謝各位關心這件事情 給予鼓勵的大大
這次的事件 讓我學到的是
一定要堅持自己的聲音 據理力爭 才不會被廠商給吃定了
謝謝大家
好家在!最近考慮買一台大尺寸LCD TV,
原本考慮買Sony 52X系列,但價格高、寬度太大,我家舊電視櫃放不下等等因素,想一想先放棄了。
昨天集X社的業務才打電話跟我介紹Toshiba有新出52吋X的新機種,日本原裝進口,比SONY便宜好幾萬,
且他們店裡有Sony, Toshiba, 奇美三種52吋的展示機可以比較,
本想今天找時間去看看的說,現在不用費心啦!
Toshiba直接排除,再回頭考慮Sony or奇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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