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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賣追劇神器小心了!最重可罰50萬或2年以下徒刑


花椒伯 wrote:
以後賣家就是賣硬體...(恕刪)

只要賣家(不要自己架)請人在國外架設一堆教學網頁~
政府跟本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此網頁跟賣家有關~

jackie07 wrote:
教學也不行,反正,...(恕刪)

雷聲大雨點小
先抓的到再說~
頗有趣, 買空盒子不附軟體...
有多少買盒子的就是因為方便, 還自己裝軟體...
現在政府都沒事做了嗎....
只管這種有關財團利益的法條...
是插了多少股...
酒駕,交通,暴力修法如同龜速...
過年酒駕立委豬公們每個人講的同仇敵慨的....
現在咧....

好了...
可以等管妹來刪文了...

天龍國難民 wrote:
〔記者林良昇/台北...(恕刪)

酒駕殺人無罪
立法院永遠修不好酒駕法

這種損害財團利益的
馬上三讀過關

政腐是財團包養的
這話一點不假

Michael1974 wrote:
只要賣家(不要自己架)請人在國外架設一堆教學網頁~
政府跟本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此網頁跟賣家有關~...(恕刪)


過陣子看那些某某盒子有沒有下架就知道了
公司一定有法務...

或是看政府有沒有想殺雞儆猴,趁機宣導一下政令.....畢竟對美國的智財權,我們台灣當局還是很重視的
只要政策下達是要嚴懲,法條已經定好在那邊了
解釋權是在檢調法院,不是業者...

天龍國難民 wrote:
〔記者林良昇/台北...(恕刪)


很多立委民代
就是第四台的大股東或老闆

這法要罰
還有的吵
怎麼定義直播頻道?
可笑的台灣法律 😂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stockholm wrote:
酒駕殺人無罪立法院...(恕刪)


很多第四台老闆本身就是立委

所以酒駕法條算三小?
空屋土地徵收税算三小?
當然擋
然後快搞第四台保護法
保障一個月可以收600笨蛋月租費 😂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法客 wrote:
很多第四台老闆本身就是立委

所以酒駕法條算三小?
空屋土地徵收税算三小?
當然擋
然後快搞第四台保護法
保障一個月可以收600笨蛋月租費 😂

你少說了一項
很多立委本身就酒駕
所以酒駕法條...你懂的
faxio wrote:
第四台太爛 ? 大...(恕刪)


第四台不爛難道是完美嗎? 一樣黑根本是暴利

外行人看熱鬧
看看樓上網友的留言才是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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