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henoidarthur wrote:那是保固內的條款吧...(恕刪) 對耶!保固內維修不用錢故障的零件收走很合理等於一換一但過保的話新的零件已經要出錢買了舊的零件所有權當然屬於消費者唉…被樓上那2個給騙了
lin1963130 wrote: 對耶!保固內維修不用錢故障的零件收走 說不定它們知道怎麼修故障品回收修一修油可當良品做備料原廠的做法不合理如果是我 我會打去客服要求歸還故障品否則投訴消基會不歸還 請他們回復原狀(付合理的診斷費)你都知道故障原因了去外面報價更換還比較便宜
嘉義購屋 wrote: 因為顧客買的是維修"服務",是勞務的一種,不是零件,不是物品。如果顧客認為買的是零件,那應該自己動手換。 胡說八道,顧客的維修包括服務和零件更換,而服務就是所謂的技術和檢測費用,如果消費者的產品只是需要調整,就只能收取技術和檢測費用,如果需要更換零件,這零件費用必須加上去的,自費買零件換掉自家壞零件,當然都是消費者的財產。
這塊主機板是我家國際牌冰箱,故障換下的,花了3900元,我問技術師說可否留下,技術師說這原本就屬於消費者所有當然可自行保留,若消費者不願留則由技術師帶回處理。所以保固書內容指的是保固之內,免費保固期內所換修的零件皆屬於原公司資產,保固期過後,因消費者有付出零件維修費,因此換下的損壞零件,就屬於付費的消費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