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anson wrote:其實我很認同你的說法...(恕刪) 你說的就是重點但是你有一點倒是沒搞清楚雖然65"比60"更大但是鴻海是拿SHARP面板的話就不會賣有65"的面板SHARP只有出60".70'.80"系列面板並沒有你說的65"鴻海要怎麼賣呢?
ckf5983 wrote:你要不要去了解現在這些液晶電視的規格等級再來說要不要跟美國比的事情...(恕刪) 如果你要跟美國比, 台灣任何一台電視你都不用買了,美規夏普LC-60LE600U一台999美金,還特價過839,台灣同一型號水貨6.7萬還只保固兩年,一堆Mobile01網友不也買的笑呵呵.至少郭董這一台是最接近美國販售的價格,最便宜的還嫌貴怎不去嫌其他賣10萬塊一台的60吋電視?
有個疑問。這台電視沒有品牌,只有說是鴻海生產,用Sharp面板。賣給消費者的是系統商用綁約銷售。那這台電視在將來保固前與保固後的服務責任是誰來承擔呢?照表面來看,是系統商賣給消費者的,那應該是由系統商來負責。如果是系統商,那系統商本身不產電視,這樣會願意備料服務嗎?如果是製造商,但消費者又不是直接跟製造商交易買回的,到時製造商如果不願處理,消費者要用什麼依據來要求製造商盡到責任呢?最疑問的是,這電視連品牌都沒有,如果幾年後,系統商跟製造商都不在做這個生意了。那這些No brand的產品在市場責任上該誰負責? 品牌商譽維護的道德底線,似乎在這樣的銷售方式下,被悄悄的拿掉了。對消費者來說,這並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