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w163 wrote: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6日委員會決議,一張無線電視台執照的「必載」只限一個,暫時解決了電視台數位化帶來的新問題。"..(恕刪)
這是決議,不是法令喔。
朝令有錯、夕改何妨

2010.05.26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NCC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已受理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有關Discovery的爭議,將在10天內完成調處,務必要讓觀眾看得到Discovery頻道節目。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今年Discovery頻道代理權從台灣第2大系統台凱擘轉到第1大系統台中嘉網路關係企業,引發凱擘反彈,凱擘揚言將Discovery頻道下架。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本案已由NCC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受理,並在10天內進行調處,到時將邀請凱擘和中嘉雙方代表到會陳述說明,希望透過和緩的協商方式解決問題,維護消費者視聽權益。
NCC是很重視第四台的
甚麼問題都很樂於解決的...
無線5台已從類比訊號轉數位訊號發送
CATV收到這無線5台的"數位"訊號之後再轉入"類比"的有線播放系統提供給收視戶觀看
這樣子應該是OK的~
只是這5台是否可以轉入CATV的數位頻道?應該也是可以 基本上CATV數位化也是政府的方向!
目前愛爾達把畫面轉一手給無線5台 並收到400萬美元, 等於它成本只花100萬美元
這些包含了--類比與數位高畫質奧運節目轉授權
也就是說 無線5台 都有 類比與數位高畫質 奧運節目授權
至於 無線5台 可不可以 再一次轉授權 把上述 轉給 CATV業者所經營的 數位頻道...
那就要看 當初愛爾達轉授權時有沒有此一限制條款吧??
CATV業者把類比畫質的奧運節目放上類比頻道 這點是沒問題(也就無線這5台了)~
而無線5台所經營的副台(其他無線數位的那10台) 因為節目內容調動較方便
所以應該可以一直播出數位高畫質奧運節目~~
於是~ CATV數位頻道就想把這些載入 數位訊號載入數位頻道 高畫質畫面播出 造福數位收視戶
因為過去《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三十七條的「必載」保障
由於目前無線類比轉數位了 所以這個"必載"應該會有可能擴及無線數位訊號
只是擴及的是原先的無線5台 亦或是整個數位化後的 無線15台... 那這點還有點爭議吧~
於是CATV提到已得到無線電視台的授權 應該是指那10台(無線5台的副台)
以拿到授權為由來規避爭議...
只是愛爾達本來想卡一卡CATV數位頻道
但既然愛爾達可以轉一手 那第二手的人應該也可以轉給第三手
端看當初轉一手時 合約有沒有限制啦~
對了, 不管你有沒有MOD或CATV數位頻道
裝上數位天線接收無線數位台 你一樣可以收視高畫質奧運節目
好好利用 畢竟這可是花了400萬美元跟愛爾達買的~
telau wrote:
"但既然愛爾達可以轉...(恕刪)
這句話是要看整段啦~
"但既然愛爾達可以轉一手 那第二手的人應該也可以轉給第三手
端看當初轉一手時 合約有沒有限制啦~"
"「愛爾達對無線四台說,拿出四百萬美元,就可以得到奧運節目轉授權。」業界人士說。"
因為報導上是用 "轉授權" 在我的認知上就是上面這樣(或許是我認知有錯...Orz)
而奧委會授權給愛爾達 也不知道有無限制他可以轉授權就是...(賣出節目與轉授權應該不太一樣吧...)
的確~
假若用400萬美元買的"轉授權"節目限制在數位無線上播放
那CATV要把頻道放到數位頻道上 是有問題的
若是這樣 個人認為400萬美元 那幾個台應該花的很心疼(其中有150萬美元是政府花納稅人的錢...)
愛爾達整盤贏~
不看奧運節目的納稅人 最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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