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節能家電補助反應熱烈 第二波5月17日起跑


pqaf wrote:
台灣的電力法規和台電的電表, 只能計算實際功率,沒有計算額外虛功的大小,台電只能自行先吸收成本,再轉價給全民.


這點有誤

一般家用電是低壓電力,電表是"瓦時計",度量單位是瓦,所以沒有功率問題

高壓電力(工廠用電)就有實功虛功的問題,費單上直接就會列出用戶"虛功"比例是多少
用戶的虛功低於一定數值是要被台電罰款的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wrote:
這點有誤一般家用電是...(恕刪)
我再爬文後,修正....
http://lmj.wablog.info/post/Province_electric_appliance.php

工廠電錶 是量 視在功率(總功)(KVAH) 所以連 虛功 都會一併計算電費,所以它們可能會加裝 虛功補償裝置的省電器 來改善工廠機械、馬達所產生的電感性虛功浪費,達到省錢的效果.

一般家庭的電表 只量測 有效實功率 (KWH),虛功所消耗的功率由台電吸收,再轉價給全民負擔.

市售的省電器其實就是利用改變功率因數、降低負載電壓等方式來達到所謂省電的目的,不過就改變功率因數來說,對一般家庭用戶而言可降低屋內線路損失但其量很少,所以對用戶電表減少計費幾乎沒有助益,另就降低負載電壓來說,部分負載則須犧牲器具的效能來達成省電之效果,但是稍不小心有可能會燒損馬達類的設備。
台電官網Q&A

現行功率因數計收規定係採依電業法第69條規定訂定,相關規定為:「用戶每月用電之平均功率因數不及80%時,每低1%,該月份電費應增加千分之3;超過80%時,每超過1%,該月份電費應減少千分之1.5。」


不過網路有種說法,因為虛功的問題 導致線路損失過度嚴重或是損害台電的變電設施 台電可是會罰錢的 而且罰一次都不少錢?
另一種說法是? 台電有規範功率因數, 一般用戶的確不會因為低於功率因素而罰錢, 但是工業用戶會, 若是功率因數提高則電費可打折, 若是低於標準則要罰款.

PFC 原理
PFC優點





『一般家庭的電表 只量測有效實功率 (KWH),虛功所消耗的功率由台電吸收,再轉價給全民負擔. 』

不好意思,請不要認為我是雞蛋裡面挑骨頭
只是最近被媒體催眠的對台電很反感

您提及的這段話,似乎有下面的瑕疵
虛功所消耗的功率由台電吸收(如果是由台電吸收的話,那就不會有下面那段話)
再轉價給全民負擔.

也就是『虛功所消耗的功率』早就算在台電對家戶用電的成本基礎裡面了
也就是早就算在你我每月的電價了
何來吸收之說呢
根本就是全民早就在支付這筆費用了
bosimeiya wrote:
『一般家庭的電表 只量測有效實功率 (KWH),虛功所消耗的功率由台電吸收,再轉價給全民負擔. 』...(恕刪)
我或許字面上,可改成 由台電"先行"吸收,再轉價給全民負擔. 我的出發點,是鼓勵大家多選購 高PF值 高Ef值(高EER) 的節能家電.
PF值代表是 交流有效實功率 產生的 比率. 比率低,台電發電成本就高.
Ef值代表是 能源轉換 效率.例如,交流轉直流的效率,電能轉冷房能力的效率.電能轉光能的效率....效率低,損失就高,自己荷包付出的電費就高,

雖然,台電目前雖沒對一般家庭的低PF值的家電直接額外收費,但間接的還是會轉價給全民負擔,每度電價就會高些. 高PF值的家電, 售價雖貴些,但減少發電成本和傳輸浪費,長期下來,或許有點小機會調降電價.不過,需多數人一起的逐步汰換老家電,才有效果. 就像,路上大多數人早改騎四行程機車,空氣污染就比以前改善許多,但偶爾遇到有人仍然懷舊騎著50cc的二行程老機車上路, 排出大量的白煙臭味,讓周遭其他人有點難受,空氣品質也變差許多.
高Ef(EER)值的家電,售價也是會貴些,但它直接影響到自己每月的電費支出,長期下來,大都能回本.

一台EER>6的變頻冷氣,夏天室外36度,室內開26度冷氣,平均每小時約只用電0.1度,比一般桌上型電腦還省電,一天吹20小時,只花2度電,約$6.6~8,兩個月約只花~$400.
另一台EER~2.7的2.3KW舊冷氣,平均每小時約用電0.3度,一天吹20小時,約花6度電,約$20~24,兩個月約花~$1200.電費是三倍,多了$800.
大家可依個人的使用情況,再自己衡量是否值得花錢換 高EER的變頻冷氣.
同樣廠牌,EER等級不同,定價可能就不同. 我在大賣場,常見EER有 3.0/3.4/4.0/4.3/5.2...感覺EER~4.3的性價比(C/P)較高.
我上禮拜也剛買一台電視....
不知道會不會有補助~~~
請問保證書卡有規定要蓋店章才能申請嗎??還是空白也行??


五、申請文件:申請人於受補助產品安裝完成後,應備齊下列文件提出申請:
(一)第二波補助購置節約能源產品申請表(詳見節能標章網站)。
(二)購買受補助產品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或收據正本,且發票日期不可塗改(如為發票應無買受人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收據應加蓋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並載明銷售商店之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發票及收據需載明受補助產品之型號,若未載明者應檢附載明受補助產品型號之送貨單或出貨明細單等資料,且該發票及收據均不予退還。
(三)受補助產品之廠商保證書(卡)正本(載明廠牌及型號),將於審核後退還。
(四)受補助產品裝機地址之電費收據(屬表燈非營業用戶)影本。
(五)補助對象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外國籍者為護照影本)。
(六)如選擇以電匯轉帳撥付補助款者,需檢附以申請人為戶名之金融機構指定帳號存簿封面影本。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